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作物试验基地管理房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作物试验基地管理房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作物试验基地管理房及配套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河南德圣宝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荔城区;
2)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35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11 月16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9时30 分;
2)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8号楼旁篮球场。
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及行程记录,显示绿码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351100;
电 话:136*****475;传真:/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圣宝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小刘电话:180*****528
2021年 11 月 1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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