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江大道莞城段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IT-
******* 委托单位:东莞市莞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说明 7 1. 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7 2. 合格的投标人 7 3. 定义及解释 7 4. 合格的服务 8 5. 投标费用 8 6. 勘踏现场 8 附表1. 投标人须知 10 附表2. 工作流程图 12 附表3. 初步评审表 13 二、招标文件 14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 9.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14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11.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的使用 15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6 14. 投标报价说明 17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7 16.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 17. 投标保证金 18 18. 投标货币 19 19. 投标有效期 19 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 21. 不允许负偏离的重要条款 2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1 23. 投标截止日期 21 24.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 2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 五、开标与评标 22 26. 开标 22 2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3 28.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5 29. 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28 六、授予合同 28 30. 资格后审 29 31. 合同授予标准 29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9 33. 中标通知书 29 34. 签订合同 30 35. 履约保证金 30 36. 中标服务费 31 37. 招标文件解释权 32 第三章 合同条款 33 附件1: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 49 附件2: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 55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62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72 附件1. 投标总报价表格式 73 附件2. 报价明细表格式 74 附件3. 投标函格式 75 附件4. 资格证明资料及商务部分文件格式 76 附件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77 附件4-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8 附件4-3. 资格声明函 79 附件4-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0 附件4-5. 投标承诺书格式 82 附件4-6. 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格式 83 附件4-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4 附件4-8. 投标人同类业绩表格式 85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86 附件6. 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87 附件6-1. 投标人声明函格式 88 附件6-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89 附件6-3. 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格式 90 附件6-4. 项目实施组织计划格式 91 附件6-5. 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格式 92 附件7. 服务偏离表格式 94 附件8. 拟投入的设备清单格式 95 附件9. 唱标信封内容 96 附件10.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 97 附件1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98 附件1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100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莞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东莞市东江大道莞城段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江大道莞城段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GDIT-
*******; 3、 项目内容: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要求 养护期 1 东江大道莞城段绿化养护服务 请参阅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共计26个月二、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相关园林绿化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3月12日至2014年03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03月12日至2014年03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联系人: 梁小姐联系电话:
****-********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四、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04月0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4月0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五、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联 系 人:冯先生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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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mail:Vito-fung@qq.com 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投标人必需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7条所述方式递交。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 招标范围:详细要求见于第四章《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相关的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2.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 定义及解释 3.1. 采购人:东莞市莞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2.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 3.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工具等。 3.5. 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运输、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障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3.6.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3.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8. 质保期:指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售后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的期限。 3.9. 完工期:指项目开始至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的期限。 3.10. 日期:指公历日。 3.11. 时间: 24小时制北京时间。 3.12. 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3.13.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专人递交和传真发送。 3.14.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合格的服务 4.1.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4.4.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的其它要求。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勘踏现场 6.1.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附表1所述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该先自行仔细踏勘现场,投标时应考虑现场存在对绿化有影响的隐患因素,实际操作时遇到上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特殊情况可向采购人申请商议。 6.4. 投标人及其人员在踏勘现场时不得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5.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附表1. 投标人须知本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序号 内 容一、 说明 1 项目背景及概况:东莞市东江大道莞城段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莞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 合格的投标人其余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合格的投标人”。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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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冯先生 5 本项目不举行投标答疑会及勘察现场活动。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7 (1)投标人应提供从2010年至今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2)投标人应提供近2年(2011年至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3)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合格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8 (1)养护期: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共计26个月;(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前,采购人按实际养护量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养护费,每月养护费=合同总价÷26(养护期)。(每月养护费须经采购人现场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是否须扣除罚款的情形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否。 10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1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12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04月0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4月0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五、评标与开标 14 开标时间:2014年04月0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六、 授予合同 15 招标结果公示及公告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东莞市政府采购网(dggp.dg.gov.cn); 16 中标人应在结果公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原件等)的原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审核;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交予一份给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7 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 18 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中标金额费率服务类型 100万以下 100万- 500万 500万- 1000万 1000万- 5000万 5000万- 1亿 1亿- 5亿 5亿 - 10亿 10亿 - 50亿 50亿 - 100亿 100亿以上 货物 1.5% 1.1% 0.8% 0.5% 0.25% 0.05% 0.035% 0.008% 0.006% 0.004% 服务 1.5% 0.8% 0.45% 0.25% 0.1% 0.05% 0.035% 0.008% 0.006% 0.004% 例如: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600-500)万元×0.45%=0.45万元合计收费=1.5+3.2 0.45=5.15万元 附表2. 工作流程图采购人 管理机构 代理机构 投标人明确采购需求 ↓ 编制采购预算 ↓ 落实采购资金 ↓ 编制采购计划→ 提供需求资料签定协议 招标文件确认 评标/开标 ↓ 确认结果 合同签定 ↓ 验收 取得采购计划 ↓ 确认采购方式 组建评委会 采购人提供需求资料签订协议 ↓ 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发函邀请 ↓ 招标答疑会(可选) ↓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 收取投标文件 ↓ 开标 ↓ 主持评标/开标 结果公示 ↓ 发中标通知书、落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 履行跟踪 购买招标文件 ↓ 编制投标文件 ↓ 递交投标保证金 ↓ 递交投标文件 ↓ 参与开标 (中标单位)提交原件核对 ↓ 缴纳中标服务费 ↓ 领取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定 ↓ 合同履行附表3. 初步评审表项目名称:东莞市东江大道莞城段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IT-
******* 序号 初步评审条款 初步评审结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打"√",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打"×")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1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合格投标人的条款; 2 资格证明文件已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利害关系的; 4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5 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的; 6 投标人代表已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有出具有效授权文件;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时,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且相符。 7 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密封、标记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无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报价无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楚、可辨认。 8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 投标报价未超出财政预算; 10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 ①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的;②养护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⑤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有偏离的;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⑦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11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 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②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③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④《服务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⑤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⑦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2 投标报价或投标方案为固定的; 13 未出现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投标文件不满足上述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结论 通过 通过 通过注:本表为初步评审时使用,投标人无需填写。但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十五(l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投标人须知10.2所述方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9.1.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9.2. 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 10.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的使用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2.1.1. 价格部分文件(1) 投标总报价表;(2) 报价明细表。 12.1.2. 商务部分文件(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3)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及投标文件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4) 资格声明函;(5) 投标人基本情况;(6)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证明文件;(7) 近两年(2011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8) 投标承诺书;(9) 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10)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1) 同类项目业绩;(12) 商务条款偏离表;(13)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包括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14)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格式文件;(1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2.1.3. 技术部分文件(1) 投标人声明;(2) 项目实施方案;(3) 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4) 项目实施组织计划;(5) 养护服务承诺;(6) 服务偏离表;(7) 拟投入的设备清单(列明设备的名称、品牌、设备型号、产地等);(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格式文件;(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2.1.4. 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并加盖公章)(1) 投标函复印件;(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3) 投标总报价表;(4)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5) 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6) 投标文件电子档。 12.2. 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2.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12.3. ★投标人提交的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报价。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附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4. 投标报价说明 14.1. 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服务工作投标的总价。 14.2. 投标总报价包含履行合同26个月内所需的绿化养护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所派人员工资、福利、服装、社保、医疗、清洁物料及物品、设备运行维护维修等所有费用。 14.3. 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价格竞投。 14.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 如果投标人对于采购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服务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4.6. 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14.7. 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15.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5.3.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3.2.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5.3.3.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5.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5.3.5. 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3.6. 投标人应提供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表)。 15.3.7. 其它满足“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全部资料应为最新的或在有效期之内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形式作为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6.2.1. 服务主要内容、标准、质量、人员资质、计划安排、报告审核等的详细说明; 16.2.2.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详细应答和说明。 16.2.3. 逐条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采购人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货币应使用投标货币,投标保证金必须按以下规定提交:(1)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收款人: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东莞元美支行帐 号:
****************596 (2) 投标保证金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由《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1】15号)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附件10); b)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东莞地区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电话:
****-********,网址:www.dgjddb.com; c) 担保金额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d) 投标担保函有效期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注:①投标人应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后面(详见附件),并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连同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唱标信封内。②投标保证金的汇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以个人账户或委托分支机构代替投标人进行汇款。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③投标保证金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天,以传真方式将担保函传真至招标代理(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
****-********)。④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单独提交,不得密封。 17.3. 凡没有根据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7.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七(7)天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投标人(不计利息)。 17.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7.5.2.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17.5.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17.5.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7.5.5.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7.5.6. 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 17.5.7.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18. 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90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提交壹套正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伍套副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和壹份唱标信封。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必须有明确的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内容首页需提供文件目录及索引页码;必须用A4纸打印或印刷,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 20.3. 电子文件用MS WORD/EXCEL 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储存,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字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 20.4.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签字及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0.5. 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逐条响应。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货物(或服务)的响应参数值必需为实际参数(投标人响应须按货物或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完全复制招标要求;响应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20.6. 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骑缝及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一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0.7. 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1. 不允许负偏离的重要条款 21.1. 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如投标书中对重要条款有负偏离,则是投标人的风险。不允许负偏离的条款如下: 1) 加注“★”号条款; 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号条款或必须具备的内容。 21.2. 对投标人须知21.1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21.3. 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 1) 未加注“★”号的合同条款; 2) 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 21.4. 投标书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不构成投标无效,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其中价格部分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文件中若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彩页等资料的,投标人应将这部分资料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文件)一起装订提交,不得另行单独提交]。 22.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 22.3. 所有的信封均应注明: 1) 收件人: 2) 项目名称: 3) 采购编号: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 5)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2.4. 所有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 22.5. 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且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2.6. 投标人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本条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22.7. 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3. 投标截止日期 23.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23.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4. 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5.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5.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 26. 开标 26.1.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均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带齐身份证原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须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26.2.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除按照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26.3. 开标程序: 26.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6.3.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如有);或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6.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6.3.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总报价表为准。报名时提供的资质与投标文件中的资质有冲突,以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为准。 26.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要求与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2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7.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7.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分配为:商务、技术部分权重为70%,价格部分权重为30%。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评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才进入后续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二阶段为商务、技术评审,若评标委员会确定某投标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则该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不进行打分,且不进入后续评审;对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第三阶段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替补,并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7.4.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7.5. 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必要时核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 27.6.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投标总报价表中总价和单价不一致,以投标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投标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投标总报价表为准;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7.7.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7.8.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重要技术指标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10.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用户需求书”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条款; 2) 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 投标人不在经营范围内投标的; 5) 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未出具有效授权书;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时,不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不相符。 6) 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密封、标记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报价超出财政预算的; 9)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出现以下情况的; ①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的;②养护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⑤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有偏离的;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⑦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1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出现以下情况的; 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②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③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④《服务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⑤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⑦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2)投标报价或投标方案不固定的。 1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27.11. 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7.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12.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8.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8.1. 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28.2. 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28.3. 价格评分:满分3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如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Y/X)×100%×30 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 Y: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商务评分标准(30分)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投标人财务状况 根据各投标人的2011-2012年的盈利状况进行评分:一年盈利得1分,两年盈利得2分,两年亏损得0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 2 公司实力及信誉度 1. 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 投标人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得分1分 3.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4. 投标人2010年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4分;获得市级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分,连续两年获得市“守合同重信用”证书4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分4分)。 5. 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的得5分,贰级资质的得3分;叁级资质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件,且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3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2010年至今完成类似绿化养护项目业绩金额为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的每个得1分,业绩金额为300万元或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13分(以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4 服务便利性 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在东莞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3分;广东省内(东莞除外)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2分;其它地区得1分。(须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 3 合计 30分 技术评分标准(40分)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根据投标人的绿化养护组织方案是否完整,对整个绿化养护工作是否有明确的要求和规范,提供的方案是否满足用户需求,项目管理架构是否完善,分工是否明确等进行综合评比:优:10-8分,良:7-5分,中:4-3分,差:2-0分。 10 2 绿化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绿化的成活、修剪、施肥、浇水,除虫、绿地保洁、植物老化的复壮等养护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比,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4 3 场地设施维护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场地中现有设施的损坏维修、被盗复原及园建道路、绿道、地板、小景、景墙、花坛、沿江栏杆、坐櫈、绿地内果皮箱等的日常巡查及维护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比,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4 4 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作出的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进行评比: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 2 5 技术人员情况 ①对比各投标人对本项目人员的培训及管理方案进行评分,优得6-5分,良得4-3分,差得2-0分。 ②对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各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评比,优得4-3分,良得3-2分,差得0分。(须提供投入人员的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及2013年7月-2013年1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6 项目设备配备情况 对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工具、仪器等机器设备的配备情况(如数量、设备的新旧程度、功能等)进行综合评比,优8-6分,良得5-3分,差得2-0分。(须提供购置车辆、工具、仪器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7 服务承诺、服务质量保证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服务质量保证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2 合计 40分 28.4. 计算总分 28.5.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最终评标得分。综合总得分=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后的综合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后的综合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8.6.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将依法转变招标方式或者重新招标。 29. 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29.1. 除本须知第26条、27.11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招标理机构书面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联系。 29.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30. 资格后审 30.1.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30.2.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对技术和商务上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组织采购。 30.3. 在采购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中标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者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 除第30条的规定之外,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3. 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2. 中标人应在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十五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3.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个日历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银行和单位公章,一式四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3.4. 在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才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 33.5.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业主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投标时投标单位的承诺条件是合同文件的当然组成部分,如中标单位未能遵守,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34.3.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4.5. 合同的组成基于本招标文件的以下部分以及投标文件的相应的部分:(一) 合同条款(二)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三)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如有)(四) 中标通知书 34.6.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标授予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5. 履约保证金 35.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35.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① 东莞市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本地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经过银行注册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公证); ② 由《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1】15号)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件12); ③ 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至如下账户:收款人:东莞市莞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西正支行账 号:
*************** 35.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35.3.1.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5.3.2. 中标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5.4.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5.5.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凭该项目的验收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6.1.1. 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6.1.2.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计算,具体计算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货物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0~500万元 1.1% 0.8% 500~1000万元 0.8% 0.45% 1000~5000万元 0.5% 0.2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1~5亿元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总共交纳的成交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成交服务费) (100万~500万部分的成交服务费) (500万~600万部分的成交服务费)。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600-500)万元×0.45%=0.45万元合计收费=1.5+3.2 0.45=5.15万元 36.1.3. 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6.1.4. 服务费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 36.1.5. 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户 名: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6834 5811 5931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城支行 37. 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样式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莞城街道办事处批准,本项目于 年 日由 公司依照有关程序向外公开招标,确定由 公司承包,(招标编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名称:东江大道绿化养护二、项目概况:东江大道全长约3580米,绿化养护总面积
*******平方米。该大道园建设施包括花坛、景墙,坐凳,沿江仿花岗岩人行道板,木栈道,广场木地板,江边栏杆 (含不锈钢、铁链等各种材质工艺型栏杆) ,绿地果皮箱、公园内雨水井盖(人行道以外)等。养护面积包括绿道改造部分,如绿道改造后面积无增加则不再增加养护面积。以上概况如与实际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三、承包范围:东江大道从坝头红绿灯起至旧人民医院副楼止,其红线内的所有绿化养护和园建绿化设施的保洁、维护,包括支付养护期内所需的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以及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除草。绿化养护包括:绿化的成活、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洁、草地铺沙平整(必须用疏草机对草地进行疏草)和植物老化的复壮等,要求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等。其中111021.2平方米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39726平方米绿化养护为二级。园建绿化设施的维护包括:洒水及喷灌系统、等绿化设施的损坏维修、被盗包换。园建道路、地板、小景、景墙、花坛、沿江栏杆、坐凳、绿地内果皮箱、雨水口等的清洁、保洁、乱张贴(涂画)及乱拉挂清理、日常巡查。漆面的园建设施每年依照原漆颜色品质翻新一次。绿化修剪出来的残枝、草渣要求在自有的苗圃内堆肥,并适时施回绿地,结合有机肥的施放,恢复地力。四、承包期: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共计26个月。五、合同价款: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 整)。如有面积增减,养护费用按实际面积乘以中标面积单价(一级养护¥ 元/年?㎡,二级养护¥ 元/年?㎡)作增减,并另签补充协议。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最低工资调整、市场风险等因素调整。乙方同意承担全部市场经营风险。六、承包方式: 1、按合同价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乙方签定合同后20日内,以上机械设备由甲方验证,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设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任由乙方负担)、包承包期、包质量、包安全。 2、甲方将绿化管理养护任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养护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交付。七、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前,甲方按实际养护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养护费,每月养护费=合同总价÷26(养护期)。(每月养护费须经甲方现场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是否须扣除罚款的情形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承包合同的管养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八、分包与转包: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九、绿化养护管理基本标准(一)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一级标准进行管理。其基本标准为: 1 园林绿化养护单位要制订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好。 2 园林植物 2.1 草坪植物生长旺盛、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其他植物的新梢粗壮、叶片健壮、叶色纯正,无枯枝败叶。 2.2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修剪科学合理,无死株、缺株。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倾斜率小于3%。 2.3 花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开花适时,花繁叶茂,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覆盖率达到99%以上,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2.4 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 2.5 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垄,无高草杂草,无明显病虫害症状。 2.6 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低于90%。 2.7 草本花卉生长旺盛,株型匀称、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 2.8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80天,覆盖率99 %以上,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造成根系裸露,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1%,无积水,修剪及时、合理。 2.9 水生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生长范围符合景观要求。 2.10 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其他植物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达到100%。 2.11 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害植株不超过3%,被害叶片不超过叶片总量的1%。有害植物的危害得到及时治理。 3 绿化保洁 3.1 每天上午7:00时前完成绿地的清洁工作,做好保洁,保洁时间为7:00-次日凌晨1:00,共18小时。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回保洁。 3.2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乱张贴、涂乌、乱挂乱拉、焚烧杂物,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工作到位,不能出现垃圾连片的地方(特别是花生壳、瓜子壳)或出现鼠洞、蚁穴、蚊蝇孳生地。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 园建设施 4.1 园路、桌椅、雕塑、绿化井盖和标识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翻新。井盖损坏、被盗后12小时内完成更换。 4.2 喷淋系统要及时检修,喷头正常喷水,未发生管道漏水。 5 施肥 5.1 提倡应用平衡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钾肥。每次施肥量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不应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5.2 施肥要求:乔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复合肥和基肥结合,每次2—3千克/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施;观花灌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0.5千克/株;成片花卉每月撒施复合肥1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绿篱每年撒施复合肥不少于2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草地、地被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施尿素0.1千克/平方米。 5.3 施肥应避免在雨天进行。其中,根外追肥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浓度一般不宜大于1.5‰.除根外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目的植物的叶片。 6 淋水要求:旱季一般乔木2—3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1—2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补植需加强淋水;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雨季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 7 苗木修剪 7.1 自然形乔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乔木每年不少于6次。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7.2 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6次。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7.3 绿篱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厘米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7.4 草坪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功能,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厘米,当草高超过12厘米时必须进行修剪。 7.5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及时清除灌木丛上的修剪枝,苗木落叶当天及时清扫保洁。 8 浇灌 8.1 浇灌的实施应科学、合理、宜采用喷灌或滴灌等节水方式。对于花坛及道路分车带内植物,在干旱季节,可进行叶面喷水。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浇灌量,以免园林植物徒长。 8.2 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成根系伤害。夏秋高温季节,浇灌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不宜在交通繁忙时段进行。 8.3 喷灌时应确保喷水的有效范围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 9 全民植树活动或突击性的植树绿化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能按上级要求完成特别安排的工作。上述工作内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0 防止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以及防止其它因素对绿地造成的损坏等,并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滑坡。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景观损害,养护单位应在12小时内或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原状的工作,并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交可行的解决方案;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恢复原状工作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恢复原状时间内,受损害部分的绿化景观(不包括环境卫生)将不列入考核评分范围内。 11 安全作业 11.1 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园林机械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及标示。 11.2 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上作业时,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段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80m和150m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其他警示标志。 11.3 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枝时,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4 乙方员工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二)东江大道储备地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二级标准进行管理。其基本标准为: 1 绿化养护单位要制订较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到位、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较好。 2 园林植物 2.1 草坪植物生长旺盛、叶片大小、色泽正常、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明显裸露地面,基本无枯黄叶,枯黄率控制在2%以内;其他植物的新梢枝叶萌发正常,叶片大小和色泽正常,基本无枯枝败叶。 2.2 乔木树冠基本完整,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基本无死株、缺株。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倾斜率小于5%。 2.3 花灌木生长正常,株型完整、丰满,开花正常,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正常,覆盖率达到97%以上,基本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2.4 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良好,及时摘除残花败叶,定植花木花期基本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无残缺,基本无杂草,修剪及时。 2.5 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垄,无高草杂草,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2.6 藤本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低于85%。 2.7 草本花卉生长正常,株型匀完整,开花适时,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得到合理修剪。 2.8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50天,覆盖率90 %以上,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3%,无积水,修剪合理。 2.9 水生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生长范围基本符合景观要求。 2.10 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他植物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达到98%以上。 2.11 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被害植株不超过5%,被害叶片不超过叶片总量的3%。有害植物的危害得到有效治理。 3 绿化保洁 3.1 每天上午7:00时前完成绿地的清洁工作,做好保洁,保洁时间为7:00-23:00,共16小时。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3.2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乱张贴、涂乌、乱挂乱拉、焚烧杂物,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工作到位,不能出现垃圾连片的地方(特别是花生壳、瓜子壳)或出现鼠洞、蚁穴、蚊蝇孳生地。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 园建设施 4.1 园路、桌椅、雕塑、绿化井盖和标识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翻新。 4.2 喷淋系统要及时检修,喷头正常喷水,未发生管道漏水。 5 施肥要求:乔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复合肥和基肥结合,每次2—3千克/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施;观花灌木每年不少于3次,每次0.5千克/株;成片花卉每月撒施复合肥1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绿篱每年撒施复合肥不少于2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草地、地被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施尿素0.1千克/平方米。 6 淋水要求:旱季一般乔木3—5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2—3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补植需加强淋水;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雨季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 7 苗木修剪 7.1 自然形乔木每年不少于1次,造型乔木每年不少于4次。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7.2 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4次。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7.3 绿篱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厘米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7.4 草坪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功能,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厘米,当草高超过12厘米时必须进行修剪。 7.5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及时清除灌木丛上的修剪枝,苗木落叶当天及时清扫保洁。 8 浇灌 8.1 浇灌的实施应科学、合理、宜采用喷灌或滴灌等节水方式。对于花坛及道路分车带内植物,在干旱季节,可进行叶面喷水。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浇灌量,以免园林植物徒长。 8.2 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成根系伤害。夏秋高温季节,浇灌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不宜在交通繁忙时段进行。 8.3 喷灌时应确保喷水的有效范围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 9 全民植树活动或突击性的植树绿化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能按上级要求完成特别安排的工作。 10 防止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以及防止其它因素对绿地造成的损坏等,并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滑坡。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景观损害,养护单位应在12小时内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原状的工作,并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向科室提交可行的解决方案;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恢复原状工作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恢复原状时间内,受损害部分的绿化景观(不包括环境卫生)将不列入考核评分范围内。 11 安全作业 11.1 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园林机械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及标示。 11.2 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段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80m和150m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其他警示标志。 11.3 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枝时,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4 乙方员工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三)园林绿化养护按《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附件1)进行考核评分。甲方保留对上述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按投标文件的服务技术方案和质量承诺,向甲方提交本年度园建维护、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后每个承包年度的12月25日前提交下年的工作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的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实施方案经甲方修改审核后实施。乙方要按工作进度填写好《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作为考评依据。(五)乙方在承包项目范围附近1公里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六)乙方须在东莞市范围内已有10亩或以上的绿化苗木场(花圃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3年内有效的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及标明位置的地图。(七)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东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十、考核办法:综合月度考评分按百分制打分。日常检查占月度考评总分的30%,月度检查占月度考评总分的70% 1、日常检查考核办法日常检查考核工作由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根据日常养护工作需要,对乙方的日常养护工作,包括淋水、施肥、除杂草、树木修剪、防治病虫害、除四害等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每天对监管范围内道路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通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整改通知书下发要求现场项目经理签收并落实相关整改;若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则按规定扣除相应分值。日常检查考核参照《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详见附件)内容进行考核评分,日常检查考核评分结果将按合同规定比例纳入月度检查考核总评。 2、月度检查考核办法月度检查考核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对乙方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月度养护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按照《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内容进行考核评分。月检内容包括:一是养护单位要按照每月的工作计划内容及进度,正确填写《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月检当日由月度检查小组成员查阅相关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评分;二是对检查路段进行巡查抽查及专项检查,尤其是对日查时发现的养护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评分,并由监理现场拍照留证;三是月检结束后当场总结月检情况,告知乙方在月检时发现的问题,并要求乙方签名确认及限期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告知乙方下个月工作重点。月检现场考核分值当场打分,并结合日常巡查考核分值得出该路段当月考核最终评分,考核评分未能达到“好”评级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养护费扣减处理。每月月度考核结果由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园林办统一编制《月检考核情况通报表》,详细列明每个路段考核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下发到养护单位。 3、月度综合考评总分90分或以上的,全额领取当月养护费;90分以下,按所得分值领取当月养护费,如得分90分,则领取当月养护费的89%,如此类推。 4、检查评分标准:按《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 5、按照移交的苗木清单,对绿化苗木及设施进行抽样检查,若发现有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不符现象,且有损原状或损坏甲方利益的,乙方要按受损价值的2倍赔偿给甲方,并恢复其原状,同时此项检查打分为差。十一、整改通知书签证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管理人员关于整改通知书签证的通知后,除特殊情况外,须在30分钟内派有关管理人员赶到现场。 2、如情况属实的,乙方管理人员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签证;如乙方管理人员否认事实,消极拒签的,甲方管理人员可现场拍照或拍摄取证后联名签证,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扣分。 4、如乙方管理人员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应即时要求甲方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5、整改通知书必须按时整改回复,未按要求整改及回复的,一张整改通知书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半年内不按规定整改超过5次,终止合同。十二、其它要求: 1、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至少应具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数量:配备8吨以上绿化用洒水车2台、密闭式垃圾清运车1台、农药喷洒车1台、巡查车1台(管理专用车)、剪草机5台、疏草机1台、修边机3台、打孔机1台、绿篱机2台。 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驶证》标示数据为准。上述设备以该企业购买发票为准。大型设备(包括洒水车、清运车、农药喷洒车、巡查车)可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购置。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大型设备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喷涂标段标识,大型设备不得同时为两个不同标段服务,应急抢险除外。乙方签订合同后20天内,以上机械设备由甲方验证,若乙方签订合同后20天内未能按要求配备设备,则作违约处理。甲方管理人员每月对乙方设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发现配备的大型设备数额少于合同约定数额4台以内的(含4台),每次扣3000元;大型设备数额少于合同约定数额5台以上者的(含5台),每次扣5000元。要求整改后2个月内仍无大型设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必须具备足够的绿化养护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乙方应当与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熟练的绿化养护工人不少于25人,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园林专业大专或以上、有2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1名(园林专业本科或以上,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 上述人员以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人员相应的身份证为准,其中技术人员还须提供毕业证、职称证,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证、职称证、毕业证,养护工人持有技工证的应提供技工证。于中标后的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证书原件送甲方核验,复印件盖公司公章送甲方备案。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述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工人不得中途减少,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更换负责人前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管理人员每月对乙方人员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经甲方同意,可对乙方进行扣款处理,人数少于要求数量90%,扣当月养护费5%,少于80%的扣10%,以此类推。 2、乙方在养护期间自觉接受甲方、群众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扣减一个月养护经费,连续二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养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中标价5%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市领导的监督检查,若受到市领导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当月绿化养护考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取养护款;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若受到市民的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当月绿化养护考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取养护款;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绿化养护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绿化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当月考评档次为差,同时还按本合同约定差的标准扣罚违约金;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如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还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管理养护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6、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或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公路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和承担一切费用。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员工有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甲方管理需要调整乙方管养绿化地段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9、甲方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或处理场只供养护范围内产出的垃圾填埋或处理,禁止装运其它地方的垃圾到垃圾填埋场或处理场倾倒,如发现违反者,扣取每车次1000元的违约金。 10、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的养护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给甲方。 11、乙方无故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养护款, 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园林绿化宣传、监督工作,教育市民遵守有关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和配合搞好卫生清洁工作。 13、在符合供水规划和技术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按实际需要办理绿化养护专用给水口,但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支付。养护期内所需的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直接向供水部门缴交。 14、养护范围内的设施被盗或损坏或树木折断倒毁,致人死伤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其他一切责任。 15、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养护项目移交工作。进场后3个月内完成养护项目移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移交工作延误,扣罚一个月养护费。承包期满前半年,乙方必须完成补苗等移交前准备工作,到期满前3个月仍未完成的,扣压最后3个月养护费,并严禁再补苗,所缺苗木按《东莞市恢复绿化补偿费标准》赔偿给甲方。乙方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移交,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延误移交工作。如下一服务单位进场3个月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移交工作延误或苗木、设施等未按要求补回,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十三、履约保证 1、乙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甲方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2、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该项目的验收报告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向甲方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十四、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 3、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三个月内,若发现乙方有任何蓄意破坏绿化养护的行为,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做出赔偿,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乙方每月考核分数累计三次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给甲方。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六、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文件、招标会议记录、投标书及其附件 4、《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 5、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 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 2、 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事由; 3、 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十八、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贰份,市政府采购监督科持一份、招标代理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 3、履约保证金支付证明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东莞市 备注: 1.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2. 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不能偏离实质内容,如须增加内容,可以双方协商后签订附加条款。 附件1: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 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 201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分值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扣分办法 应得分 现场检查扣分养护记录 5 养护单位在日常养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加强淋水、施肥、修剪、除杂草、保洁等日常养护,且做好《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记录要详细说明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操作的具体情况及拍照(详见附件),《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记录的内容作为甲方日常巡查及月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养护单位必须按月工作计划表要求填写《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淋水、除杂草记录每日填写,修剪、施肥记录按工作计划填写),记录要详细且清晰。 养护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凡在月检当天未能提供《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的,直接扣除本项所有分值。缺少一日记录或日常抽查情况与提供资料不符,每日扣除0.5分,扣完为止。 5 日常保洁 6 养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人员、设备进行日常绿地保洁。 每天上午7点前完成绿地和园建道路的普扫工作,做好保洁,保洁时间为7点至次日凌晨1点。储备地绿地保洁时间为7点至23点。 绿地和园建道路每100平方米、分车绿化带每100米长度范围内有纸屑、胶袋、石块、杂物等(规格3cm*3cm)超过3个单位(含3个单位),每个单位扣1.5分,扣完为止。 6 日常绿地除草松土 5 合理安排足够人员清理绿地内杂草,不能出现杂草连片现象。 草坪覆盖率要达到99 %以上,经常除杂草和松土,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1%。储备地草坪覆盖率要达到95 %以上,经常除杂草和松土,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3%。 1、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养护单位未按要求安排工人除杂草的,每平方米杂草超过15株作为不合格处理,每平方米扣0.2分,扣完为止。 2、未及时给苗木松土或松土不规范或造成根系裸露、黄土裸露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 2 日常淋水 3 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和天气情况,加强植物淋水,确保植物生长状况良好。 旱季一般乔木2—3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1—2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补植需加强淋水;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雨季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 因淋水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植物生长情况不良,每次发现扣0.5分,扣完为止。 3 日常施肥 6 根据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每次施肥前必须先经甲方验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肥。 乔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复合肥和基肥结合,每次2—3千克/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施;观花灌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0.5千克/株;成片花卉每月撒施复合肥1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绿篱每年撒施复合肥不少于2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草地、地被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施尿素0.1千克/平方米。 肥水投入不充足或不及时,导致苗木长势较差,每次巡查发现扣2分,扣完为止;未经验肥,而进行施肥,每发现1次扣1分,扣完为止。 6 日常草坪修剪 5 考虑季节特点和草坪的生长特性。草坪的修剪使草坪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修剪后草色均匀,无明显机痕,分车绿化带(单边)草皮的生长不超出路牙,超出部分要及时修剪。 草坪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功能,高度控制在:台湾草6-8厘米,大叶油草、假俭草、沿阶草、夏威夷草8-10厘米,当草高超过12厘米时必须进行修剪。 1、因未及时修剪草坪造成“草包”多或草过长或修剪不规范,而影响景观,每100平方米扣0.5分,扣完为止。 2、超出路牙不修剪的,超出部分每10米扣0.5分,修剪效果不佳的,每10米扣0.5分,扣完为止。 2.5 2.5 日常灌木、造型植物修剪 5 根据花灌木和草本花卉的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要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使其四季有花。 1.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6次。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 2.绿篱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厘米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因修剪不当或不修剪,影响美观或引起花灌木和草本花卉不能正常开花的,每株扣0.5分或每平方米扣0.5分,扣完为止。 5 日常乔木修剪 5 养护单位要及时剪除乔木(含棕榈植物)的荫枝、下垂枝、黄枝及干枯枝叶;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部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并通风透光。 自然形乔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乔木每年不少于6次。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1.每株的荫枝、下垂枝或黄枝、枯枝、残枝头超过3枝的,每棵扣0.5分,扣完为止。 2.因行道树修剪不当或不修剪,影响道路美观或行道树生长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5 2.5 日常人员、设施配备 13 养护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工人与设备在现场,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 1.按合同要求配备合适的养护、技术、管理人员等,养护人员按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准时上岗且人员配备足够。 2.按要求配备相应作业设备包括水车、喷药车、升降车、剪草车、草坪的疏草机、打孔机等等,在必要时必须用于作业。 3.喷淋系统能及时检修,喷头正常喷水,未发生管道漏水。 1、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无人上岗或人员配备不够的,每路段每次清点人数,缺工人1人扣0.1分,技术人员缺1人扣2分,扣完为止。 2、相应作业设备配备不足或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未用于作业,每缺1项设施扣1分,扣完为止。 3、喷头未正常喷水或发生管道漏水的,每处扣0.3分,扣完为止。 7 3 3 文明施工 7 要求养护单位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及无接到市民投诉。 1、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会议,并做好文字及相片记录。 2、养护工人要穿着工装制服,作业时及往返途中要佩戴工牌。 3、养护工人与路人接触或交流要举止文明、礼貌。 4、与作业无关的工具不得进入养护工地,而有关的工具,如单车、箩筐、雨衣等属较大物件的,在工地放置时必须隐蔽,不得过于暴露,妨碍景观。 1、每月提供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记录及照片,未能提供相应资料的扣除本项分值。 2、发现未穿着工装制服上岗的,每人次扣0.5分。 3、发现不礼貌行为,每宗扣0.5分。 4、单车、箩筐雨衣等存放不适当的,有碍景观的,每宗扣0.5分。 2 2 2 1 卫生保洁 10 要求养护单位确保养护绿地范围内保洁到位,未发现垃圾成片、卫生死角等保洁问题。 1、未发现垃圾成片的地方(特别是花生壳、瓜子壳)或出现鼠洞、蚁穴、蚊蝇孳生地。 2、在绿地区内未发生焚烧杂物现象。 3、未发现乱张贴、涂鸦现象。 4、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除草工作到位。 5、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及时清除灌木丛上的修剪枝;苗木落叶当天及时清扫干净。 1、发现垃圾连片(面积6cm*6cm)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鼠洞、蚁穴、蚊蝇孳生地的,每处扣0.3分,扣完为止。 2、绿地发生焚烧杂物的,每处扣1 分,扣完为止;发现乱张贴、涂鸦现象,每处扣0.2分;发现有垃圾、枯枝、草渣等积存物,杂草丛生,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3、垃圾未能当天及时运走的,每袋扣1分;灌木丛上的修剪枝、落叶未及时清除的,以10米为单位,每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3 3 4 苗木草坪的生长养护 18 养护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足够人员对苗木草坪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苗木草坪生长茂盛。 1.管护(能及时淋水、施肥、松土、除杂草等)得当,未有病虫害发生,保持乔灌木长势茂盛。 2.管理、养护(能及时淋水、施肥、松土、除杂草等)得当未有病虫害发生,草坪、绿篱生长茂盛。 3.苗木或草皮缺损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农药、肥料施用正确。 1、 因管护不当或病虫害而导致苗木长势太弱,不够茂盛的,每株乔、灌木(指单株成形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 因管护不当或病虫害而导致草坪或绿篱长势太弱,不够茂盛的,每10平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 3、 未能及时采用补救措施的,行道树每棵扣1分,乔、灌木每株扣0.5分,草地或绿篱,每平方米扣0.5分,扣完为止。 4、 农药、肥料施用不正确,导致养护目标植物生长不良、死亡的,每10平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 5 4 6 3 绿地杂草 5 养护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足够人员和设备(包括剪草机、打边机、除草剂等)进行除杂草,抑制杂草生长,严禁杂草丛生。 草坪覆盖率达99%以上,随机抽查5平方米绿地(包括灌木丛和绿篱),平均每平方米绿地杂草不超过15株。 平均每平方米杂草超过15株的,每超过1株扣0.2分,扣完为止。 5 苗木修剪 4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苗木修剪及时,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不影响开花植物的正常开花。 因修剪不当或不修剪,影响美观或植物的正常生长,或引起开花植物不能正常开花的,每株扣1分。 4 应急反应 3 养护单位遵照上级领导指示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莞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不能以应付式心态对待,不能蓄意拖慢工作进度,影响工作进展。 1、 全民植树活动或突击性的植树绿化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2、 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能按上级要求完成特别安排的工作。 3、 对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景观损害,应在12小时内或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原状的工作。 1、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3分。 2、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当月绿化养护评分不合格。 3、 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恢复原状工作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 3 其他 工作到位,没被批评或投诉。 被批评或投诉,情况属实的,当月绿化养护评分不合格,并处予罚款;影响恶劣的,给予终止合同处理。 合计实得分( )=总分(100)-合计检查扣分( ) 附件2: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养护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喷淋车辆记录序号 水车车牌号 取水地点 取水时间 淋水地点 淋水时间 淋水人员 天气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记录人:____ 园林办: 备注: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园林办根据记录表进行现场抽查,若发现现场情况与记录表内容不符,则根据《莞城区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暂行标准》内容扣除相应分值 养护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喷淋设施记录序号 喷淋使用路段 喷淋打开时间 喷淋关闭时间 使用人员 天气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记录人: 园林办: 养护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除草修剪记录序号 除草修剪路段 除草修剪开始时间 除草修剪完成时间 除草修剪人员 除草修剪对象 除草修剪设备 1 2 3 4 5 6 7 记录人:____ 园林办:____ 养护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施肥记录序号 肥料种类 肥料采购时间 施肥量 施肥时间 施肥地点 施肥人员 1 2 3 4 5 现场照片 备注:1、肥料采购的收据、出厂证明、合格证应附在记录表后面。 2、记录表应附上施肥图片。记录人: 园林办: 养护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除病虫害记录序号 药物种类 施药时间 施药地点 杀灭对象 用药量 施药人员 1 2 3 4 5 现场照片 备注:1、除病虫害药品采购的收据、合格证应附在记录表后面。 2、记录表应附上施药图片。记录人: 园林办: 养护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除四害及灭红火蚁记录序号 药物种类 施药时间 施药地点 杀灭对象 用药量 施药人员 1 2 3 4 5 现场照片 备注:1、除四害及灭红火蚁药品采购的收据、合格证应附在记录表后面。 2、记录表应附上施药图片。记录人: 园林办: 养护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与会人数 会议主要内容 现场照片 备注:1、记录表应附上会议图片。记录人: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一)东江大道园林绿化养护 1、东江大道坝头红绿灯至旧人民医院副楼绿化养护总面积150747.2平方米,该大道园建设施、绿道、景墙、园登、沿江仿花岗岩人行道板、木栈道、广场木地板、江边栏杆(含不锈钢、铁链等各种材质工艺型栏杆),绿地果皮箱等。以上概况如与实际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2、招标范围:东江大道从坝头红绿灯起至旧人民医院副楼止,其红线内的所有绿化养护和绿道园建绿化设施的保洁、维护,包括支付养护期内所需要的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以及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除草。绿化养护包括:绿化的成活、修剪、施肥、浇水,除虫、绿地保洁、草地铺沙平整(必须用疏草机对草地进行疏草)和植物老化的复壮等,要求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等。其中111021.2平方米绿化养护标准为一级,39726平方米绿化养护为二级。园建绿化设施的维护包括:洒水及喷灌系统等绿化设施的损坏维修、被盗包换。园建道路、绿道、地板、小景、景墙、花坛、沿江栏杆、坐登、绿地内果皮箱等的清洁、保洁、乱张贴(涂画)及乱拉桂清理、日常巡查。漆面的园建设施每年依照原漆颜色品质翻新一次。绿化修剪出来的残枝、草渣要求在自有的苗圃内堆肥,并适时施回绿地,结合有机肥的施放,恢复地力。二、养护期 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共计26个月。三、绿化养护管理基本要求(一)东江大道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一级标准进行管理。其基本标准为: 1、园林绿化养护单位要制订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好。 2、园林植物 2.1 草坪植物生长旺盛、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其他植物的新梢粗壮、叶片健壮、叶色纯正,无枯枝败叶。 2.2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修剪科学合理,无死株、缺株。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倾斜率小于3%。 2.3 花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开花适时,花繁叶茂,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覆盖率达到99%以上,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2.4 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 2.5 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垄,无高草杂草,无明显病虫害症状。 2.6 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低于90%。 2.7 草本花卉生长旺盛,株型匀称、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 2.8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80天,覆盖率99 %以上,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造成根系裸露,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1%,无积水,修剪及时、合理。 2.9 水生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生长范围符合景观要求。 2.10 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其他植物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达到100%。 2.11 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害植株不超过3%,被害叶片不超过叶片总量的1%。有害植物的危害得到及时治理。 3 绿化保洁 3.1 每天上午7:00时前完成绿地的清洁工作,做好保洁,保洁时间为7:00-次日凌晨1:00,共18小时。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回保洁。 3.2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乱张贴、涂乌、乱挂乱拉、焚烧杂物,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工作到位,不能出现垃圾连片的地方(特别是花生壳、瓜子壳)或出现鼠洞、蚁穴、蚊蝇孳生地。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 园建设施 4.1 园路、桌椅、雕塑、绿化井盖和标识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翻新。 4.2 喷淋系统要及时检修,喷头正常喷水,未发生管道漏水。 5 施肥 5.1 提倡应用平衡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钾肥。每次施肥量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不应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5.2 施肥要求:乔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复合肥和基肥结合,每次2—3千克/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施;观花灌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0.5千克/株;成片花卉每月撒施复合肥1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绿篱每年撒施复合肥不少于2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草地、地被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施尿素0.1千克/平方米。 5.3 施肥应避免在雨天进行。其中,根外追肥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浓度一般不宜大于1.5‰.除根外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目的植物的叶片。 6 淋水要求:旱季一般乔木2—3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1—2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补植需加强淋水;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雨季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 7 苗木修剪 7.1 自然形乔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乔木每年不少于6次。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7.2 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6次。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7.3 绿篱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厘米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7.4 草坪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功能,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厘米,当草高超过12厘米时必须进行修剪。 7.5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及时清除灌木丛上的修剪枝,苗木落叶当天及时清扫保洁。 8 浇灌 8.1 浇灌的实施应科学、合理、宜采用喷灌或滴灌等节水方式。对于花坛及道路分车带内植物,在干旱季节,可进行叶面喷水。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浇灌量,以免园林植物徒长。 8.2 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成根系伤害。夏秋高温季节,浇灌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不宜在交通繁忙时段进行。 8.3 喷灌时应确保喷水的有效范围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 9 全民植树活动或突击性的植树绿化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能按上级要求完成特别安排的工作。 10 防止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以及防止其它因素对绿地造成的损坏等,并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滑坡。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景观损害,养护单位应在12小时内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原状的工作,并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向科室提交可行的解决方案;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恢复原状工作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恢复原状时间内,受损害部分的绿化景观(不包括环境卫生)将不列入考核评分范围内。 11 安全作业 11.1 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园林机械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及标示。 11.2 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上作业时,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段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80m和150m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其他警示标志。 11.3 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枝时,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二)东江大道储备地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二级标准进行管理。其基本标准为: 1 绿化养护单位要制订较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到位、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较好。 2 园林植物 2.1 草坪植物生长旺盛、叶片大小、色泽正常、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明显裸露地面,基本无枯黄叶,枯黄率控制在2%以内;其他植物的新梢枝叶萌发正常,叶片大小和色泽正常,基本无枯枝败叶。 2.2 乔木树冠基本完整,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基本无死株、缺株。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倾斜率小于5%。 2.3 花灌木生长正常,株型完整、丰满,开花正常,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正常,覆盖率达到97%以上,基本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2.4 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良好,及时摘除残花败叶,定植花木花期基本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无残缺,基本无杂草,修剪及时。 2.5 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垄,无高草杂草,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2.6 藤本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低于85%。 2.7 草本花卉生长正常,株型匀完整,开花适时,开花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得到合理修剪。 2.8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250天,覆盖率90 %以上,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杂草的覆盖率不超过3%,无积水,修剪合理。 2.9 水生植物生长正常,开花适时,生长范围基本符合景观要求。 2.10 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他植物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达到98%以上。 2.11 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被害植株不超过5%,被害叶片不超过叶片总量的3%。有害植物的危害得到有效治理。 3 绿化保洁 3.1 每天上午7:00时前完成绿地的清洁工作,做好保洁,保洁时间为7:00-23:00,共16小时。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3.2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乱张贴、涂乌、乱挂乱拉、焚烧杂物,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的保洁工作到位,不能出现垃圾连片的地方(特别是花生壳、瓜子壳)或出现鼠洞、蚁穴、蚊蝇孳生地。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 园建设施 4.1 园路、桌椅、雕塑、绿化井盖和标识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翻新。 4.2 喷淋系统要及时检修,喷头正常喷水,未发生管道漏水。 5 施肥要求:乔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2—3月和9—10月重点进行施肥,复合肥和基肥结合,每次2—3千克/株,对角埋施,新种、补种、生长势弱树木可适时适量多施;观花灌木每年不少于3次,每次0.5千克/株;成片花卉每月撒施复合肥1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绿篱每年撒施复合肥不少于2次,每次0.15千克/平方米,每年根据其长势和覆盖率情况适当施基肥1—2次,每次0.5千克/平方米;草地、地被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施尿素0.1千克/平方米。 6 淋水要求:旱季一般乔木3—5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2—3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施肥和补植需加强淋水;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雨季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 7 苗木修剪 7.1 自然形乔木每年不少于1次,造型乔木每年不少于4次。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7.2 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4次。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7.3 绿篱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厘米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7.4 草坪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功能,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厘米,当草高超过12厘米时必须进行修剪。 7.5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绿化修剪后的枯枝干叶等,在修剪当天及时清理运走,并及时清除灌木丛上的修剪枝,苗木落叶当天及时清扫保洁。 8 浇灌 8.1 浇灌的实施应科学、合理、宜采用喷灌或滴灌等节水方式。对于花坛及道路分车带内植物,在干旱季节,可进行叶面喷水。在花芽分化时应适当控制浇灌量,以免园林植物徒长。 8.2 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成根系伤害。夏秋高温季节,浇灌应避开中午烈日,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不宜在交通繁忙时段进行。 8.3 喷灌时应确保喷水的有效范围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 9 全民植树活动或突击性的植树绿化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能按上级要求完成特别安排的工作。 10 防止意外及修复工作包括防台风、防汛、防寒等以及防止其它因素对绿地造成的损坏等,并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滑坡。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景观损害,养护单位应在12小时内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原状的工作,并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向科室提交可行的解决方案;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恢复原状工作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恢复原状时间内,受损害部分的绿化景观(不包括环境卫生)将不列入考核评分范围内。 11 安全作业 11.1 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园林机械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及标示。 11.2 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段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80m和150m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其他警示标志。 11.3 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枝时,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数量的绿化养护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熟练的绿化养护工人不少于25人,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园林专业大专或以上、有2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1名(园林专业本科或以上,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四) 至少应具备以下数量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数量: ★配备8吨以上绿化用洒水车1台、密闭式垃圾清运车1台、农药喷洒车1台、巡查车1台(管理专用车)、剪草机5台、疏草机1台、修边机3台、打孔机1台、绿篱机2台。洒水车核定载质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驶证》标示数据为准。上述设备以该企业购买发票为准。大型设备(包括洒水车、清运车、农药喷洒车、巡查车)可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购置。升降工作车可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大型设备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喷涂标段标识,大型设备不得同时为两个不同标段服务,应急抢险除外。四、投标人在投标前要先自行仔细踏勘现场,投标时应考虑现场存在对绿化有影响的隐患因素,实际操作时遇到上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特殊情况可向采购人申请商议。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总报价表格式投标总报价表采购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投标内容 东莞市东江大道莞城段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总报价 备注投标总报价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投标保证金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养护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署或盖私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投标总报价包含履行合同26个月内所需的绿化养护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所派人员工资、福利、服装、社保、医疗、清洁物料及物品、设备运行维护维修等所有费用。 3、为方便开标,此表除应附入投标文件外,此表复印件还应与保证金进帐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一同装在唱标信封内密封提交。 4、投标保证金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单独提交,不得密封。 附件2. 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序号 分项内容 时间 分项价格 备 注 1 肥料费 26个月 2 农药费 26个月 3 补苗费 26个月 4 苗木复壮费 26个月 5 水费(其中要列明污水处理费预算) 26个月 6 园林机械维修费 26个月 7 园林机械折旧费 26个月 8 园林机械耗油费 26个月 9 常用工具费用 26个月 10 交通、通讯、用电、办公用品等费用 26个月 11 清洁卫生费 26个月 12 应急措施费(包括自然灾害等) 26个月 13 工人工资福利费用、工人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26个月 总计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注:1.(此表可延长)此表乃投标总报价表的明细表。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投标人应列明按第四章“用户需求书”所要求提供的所有设备的价格明细。按给出的表格格式报价,应包括随机附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所有配备件和专用工具等。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你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 (全名及职位) 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的名义处理一切本投标有关的事宜。提交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下列投标文件: 1、 唱标信封壹份; 2、 价格部分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3、 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4、 (投标文件其他组成部分)? …… 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用户需求书”所要求的 (投标内容)。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 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或其他任何投标。 6、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职 位: 投标人名称: (盖章)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附件4. 资格证明资料及商务部分文件格式目 录 1. 投标函;【附件3】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1】; 3.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及投标文件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附件4-2】; 4. 资格声明函【附件4-3】; 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4】 6.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近两年(2011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8. 投标承诺书【附件4-5】; 9. 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格式【附件4-6】; 10.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附件4-7】; 11. 同类项目业绩【附件4-8】; 12.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5】; 13.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附件10】; 14.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格式文件; 1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注:以上所有文件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名称)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相关身份证复印件须附后)。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职 务: 附件4-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 (投标人名称) 委托在下面签字的 (受委托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项目谈判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相关身份证复印件须附后)。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职 务: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职 务: 附件4-3. 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述投标人愿响应你方 年 月 日(采购公告发布日)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货物名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1. 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我方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及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3. 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前 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投标人 受权签字人单位名称: (盖章) 姓名: 地址: 签署或盖章: 邮编: 职务: 传真: 手机: 电话: 附件4-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地址: 5、营业执照注册号: (随本表格附交一份最新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 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 年营业总值 总净利 资产负债率 速动比率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以便验证 8、 投标人获得资质和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投标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有关技术、资金实力的资质材料,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5. 投标承诺书格式投标承诺书我方已完整阅读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代表: (签署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6. 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格式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承诺:若我公司成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中标供应商,在项目结果公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原件等)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核对。若我公司不能提供原件核对或经贵公司查实有做假的,则可以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交给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贵司进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计算向贵司一次性交纳 “中标服务费”。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中标标的款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 (签署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8. 投标人同类业绩表格式 201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成时间 备注广东省 其它地区 注:此业绩指的是投标单位的业绩,生产厂家或其他代理商销售的业绩不予认可,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 序号 商务条款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实际响应 是否偏离 说明 1 合格投标人条款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投标人须说明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规定条款。 2 养护期 详见第二章附表1或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说明是否满足本项目养护期。 3 质保期 详见第二章附表1或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说明是否满足本项目质保期(或保修期)。 4 付款方法和条件 详见第二章附表1 投标人须说明是否接受本项目付款方式。 5 投标货币 人民币 投标人须说明报价方式是否为人民币报价。 6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人须说明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7 合同条款 详见第二章“合同条款” 投标人须说明是否响应合同条款的内容。 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根据上表规定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此表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署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技术响应文件格式目 录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1、 投标人声明函【附件6-1】 2、 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自行编写)【附件6-2】 3、 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附件6-3】 4、 项目实施组织计划【附件6-4】 5、 养护服务承诺【附件6-5】 6、 服务偏离表【附件7】 7、 拟投入的设备清单【附件8】 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格式文件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6-1. 投标人声明函格式投标人声明我公司在此声明已充分理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的数量、技术要求、规格和相关配套服务等,以及采购人在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我公司愿意在以上条件下接受竞争投标,如果中标,在此条件下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得到相应的权利和利益。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自行编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3. 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格式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或事项 注:(此表可延长)投标人必须附上有关个人学历、职称、社保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4. 项目实施组织计划格式项目实施组织计划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主要内容应包括: 1) 本项目概况; 2) 本项目特点; 3) 人力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和组织情况; 4)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保证安装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保证调试优质的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5)供货安装进度安排,保证供货安装进度的措施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5. 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格式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公司简介; 2) 已做项目简介; 3) 技术人员情况; 4) 应急工作安排; 5) 售后服务人员; 6) 服务收费标准; 7) 售后服务承诺:供货期 安装调试 售后技术维护服务 培训事项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服务偏离表格式服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实际响应 是否偏离 说明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打“★”号与“▲”的内容必须明确列出并响应,否则将视同无实质性响应;其他内容,如有差异也应明确列出。)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投标人响应须按货物或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完全复制招标要求;响应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拟投入的设备清单格式拟投入的设备清单货格式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货物型号 产地 备注 数量 1 2 3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 唱标信封内容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内装:(独立密封)(1) 投标函复印件;(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3) 投标总报价表;(4)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5) 保证金进帐凭证;(6) 投标文件电子档。 附件10.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致: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已按 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 年 月 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汇款帐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公章)二O一三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注:1、本说明的所有内容(包括所填写内容)均需打印;2、本说明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唱标信封递交;3、如投标人采用网上银行提交投标保证金,其进账单(回单)须到相关银行加盖业务章。 附件1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年 月 日 注:本条款无须投标人填写。 附件1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 (采购人):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年 月 日 注:本条款无须投标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