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无人机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无人机租赁二次询价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034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
无人机租赁询价公示
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要
在项目设计与实现阶段,需要租赁无人机开展实验测试、演示验证等科研活动,根据项目研发内容、阶段计划与指标的要求,我单位对无人机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租赁
1、需求指标
设备 名称 | 性能、指标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超近程固定翼无人侦察机系统 | 一、功能要求: (1)具备手动、自动导航、定点盘旋、返航、自动着陆和应急着陆等飞行模式,能够满足各种复杂环境下的任务要求; (2)地面站可接收图像信息。 二、组成要求: (1)租赁设备数量:1台地面站,2架无人机。 三、性能指标参数要求: 1.翼展:不小于1.7m; 2.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2.6kg; 3.巡航高度:50-150m(相对高度); 4.实用升限:不小于280m(相对高度); 5.最大起飞海拔:不低于4500m; 6.控制半径:不小于15km; 7.数据链带宽:不低于4M; 8.巡航速度:45-80km/h; 9.最大载荷重量:不小于550g(不包括任务计算机的重量); 10.载荷类型:可见光、红外、激光照明三合一载荷; 11.可见光载荷: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12.红外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640*480; 13.续航时间:不低于60min(工作温度-20℃以上); 14.起降方式:手抛起飞,失速回收; 15.控制方式:能够实现1台地面站对不少于2架无人机的同时控制。 三、其他要求: (1)租赁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连续6个月; (2)加改装要求:配合加装型号ODROID-XU4任务计算机,并开放飞控模块的控制指令与状态数据协议,支持任务计算机对无人机单机及集群的控制,配合任务计算机加改装后的调试工作; (3)租赁设备的使用主要地点为天津市、北京市; (4)报价包括全部费用(服务、保险、管理、税务等费用),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5)乙方人员食宿车辆租赁等,租赁物资的消耗补充,维修升级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风险事故全部乙方负责; (6)飞行服务和质量保障:保障不少于30架次的外场飞行,每个架次派遣不少于5人的保障人员,1辆运输车(保障人员负责设备运输、无人机地面站状态监控、无人机手抛起飞、无人机回收等工作)。 | 套 | 1 |
手抛式多用途固定翼无人机系统 | 一、功能要求: (1)具备手动、自动导航、定点盘旋、返航、自动着陆和应急着陆等飞行模式,能够满足各种复杂环境下的任务要求。 (2)地面站可接收图像信息。 二、组成要求: (1)租赁设备的数量:1台地面站,3架无人机。 三、性能指标参数要求: 1.翼展:不小于2.4m; 2.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6kg; 3.巡航高度:300~1000m(相对高度); 4.实用升限:1500m(海拔高度); 5.最大起飞海拔:不低于3500m; 6.控制半径:≥15km; 7.数据链带宽:不低于4M; 8.巡航速度:40~70km/h; 9.最大载荷重量:不小于1kg; 10.载荷类型:支持挂载可见光、红外、激光照明载荷; 11.续航时间:不低于60min(工作温度-20℃以上); 12.起降方式:手抛起飞,伞降回收; 13.控制方式:能够实现1台地面站对不少于3架无人机的同时控制。 三、其他要求: (1)租赁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连续6个月; (2)加改装要求:配合加装型号ODROID-XU4任务计算机,并开放飞控模块的控制指令与状态数据协议,支持任务计算机对无人机单机及集群的控制,配合任务计算机加改装后的调试工作; (3)租赁设备的使用主要地点为天津市、北京市内; (4)乙方人员食宿车辆租赁等,租赁物资的消耗补充,维修升级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风险事故全部乙方负责。 (5)飞行服务和质量保障:保障不少于20架次的外场飞行,每个架次派遣不少于5人的保障人员及1辆运输车(保障人员负责设备运输、无人机地面站状态监控、无人机手抛起飞、无人机回收等工作)。 | 套 | 1 |
租赁产品清单: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超近程固定翼无人侦察机系统 (含包装、携带工具) | 套 | 1 |
2 | 手抛式多用途固定翼无人机系统 (含包装、携带工具) | 套 | 1 |
2、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后5日内。
交货地点:天津滨海新区泰达服务外包产业园7号楼。
3、技术培训要求:
乙方通过上课、提供资料、电话服务等方式负责对甲方的使用、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保养培训,确保甲方的使用、维护人员能够独立、规范、安全地操作使用采购产品。
4、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要求每架无人机在正常使用下能够飞行不少于100架次,每次飞行完成甲方设计的测试任务,飞行现场会服从甲方布置任务和人员安排。
(2)质保期内提供7X24小时技术服务,工作日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一般问题须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问题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提出用户认可的明确解决方案。如遇疫情、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带来的特殊情况,乙方需给出甲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5、加改装要求:
配合加装ODROID-XU4任务计算机,并开放飞控模块的控制指令与状态数据协议,支持任务计算机对无人机单机及集群的控制,配合任务计算机加改装后的调试工作。
6、验收步骤和方式:
(1)开箱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开箱验收,双方按照合同对交付产品名称、品牌系列、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完整性、随机交付资料等进行逐一点验和检查。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视情采取拒收、限期整改等方式处置,直至乙方整改效果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在开箱验收记录报告上签字认可。乙方负责承担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质量验收: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向甲方申请进行质量验收。1)首先进行无人机的验收,如果设备不符合要求则乙方需要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2)乙方配合甲方用户开展飞行试验,检验合同中约定的功能和指标,发现质量问题应认真记录并向乙方反馈;3)对于其他难以在现场环境进行验收的指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指标,直至乙方整改效果符合合同要求,方形成质量验收合格报告。乙方负责承担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合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甲方正常使用交付产品一周、乙方完成技术培训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进行合同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合同约定内容,采取资料审查等方式进行验收评审,若验收评审通过,则出具合同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
7、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
2.验收款:租赁第5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5%的合同款;
3.尾款:租赁期满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5%的合同尾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成立时间须满一年。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三、乙方提供材料:
(一)报价单,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包括全部费用(包含货款、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服务、保险、管理、税务等费用),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报价按照具体配置内容及要求,报出各项价格及总价。进口产品报价为出厂价、境内外运输费、保险费、关税、外贸相关手续费用、其它税费及相关伴随费用之和;
(二)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诚信承诺书;
(六)无人系统的指标参数应答表;
技术应答表应对所有明示的,或虽未明示但作为基础指标应该回答的技术指标进行应答;含租赁设备的详细列表;
(七)正品货源证明材料;
(八)销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截图、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查询截图、或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index/supplierBlackList.html)“供应商黑名单”查询截图。
四、成交供应商选择方式
项目采购询价项目按照符合采购技术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以技术指标优劣排序,且自主可控占比高的优先。
五、候选供应商报名和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送(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信环西路泰达服务外包产业园7号楼。(务必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和单位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晏老师,电话:185*****568。
标签: 无人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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