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法律信息综合资源系统招标公告
检察机关法律信息综合资源系统招标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海南省检察机关法律信息综合资源系统项目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海南省检察机关法律信息综合资源系统
三、采购金额:938000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南宁盛邦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3-1号欧景城市广场
七、申请理由:
1、该系统是在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北大法宝系列产品的基础上定制开发的专版系统,主要有四大模块:检察业务分类数据库、北大法律检索数据库、北大司法案例数据库、北大法学期刊库,后三项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该系统与运行于涉密检察专网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相互配套衔接使用,指定品牌为“北大法宝”系列产品。
2、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及其下辖的27个基层检察院从2005年开始使用由南宁盛邦资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 “北大法宝”系列产品《法律检索数据库》,经过近9年以来的使用,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情况反馈良好。
3、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是“北大法宝”的产品制造商,南宁盛邦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制造商授权和产品销售授权,是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在广西及海南地区唯一代理商,提供该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4、该项目于2013年10月18日组织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由于实质性响应不足家数,此项目采购失败。
八、专家名单:王沛民、林智、李文化
九、专家论证意见: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平台建设指导方案》采用“北大法宝”系列数据库,与全国检察院机关统一业务软件相互衔接并配套使用。
2、海南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从2005年开始使用“北大法宝”产品,并作了大量二次开发,为保持延续性需继续采用“北大法宝”软件。
3、采购的海南省检察机关法律信息综合资源系统包括四个模块,后三个模块是“北大法宝”成熟产品,且第一模块《检察业务分类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于第二模块。为保证数据一致性建议采用“北大法宝”软件。
4、“北大法宝”制造商北京北大英华科技公司证实南宁盛邦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北大法宝”软件的唯一代理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规定,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符合“采购的软件产品及供应商具有唯一性”以及“第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失败”的情况。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式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
心提出意见。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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