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经信局办公室关于选择确定智能测温人脸识别一体机采购单位的公告
州经信局办公室关于选择确定智能测温人脸识别一体机采购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提高局机关进出人员通行效率,降低接触性传染的概率,经研究决定在单位大门选择一处安全合理的位置安放智能测温人脸识别一体机,现就选择确定采购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测温人脸识别一体机。
二、项目需求
1.范围:自带人脸识别和自带人脸识别和多方位检测体温自动报警功能的一体机一套。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公告要求。
3.项目地点:供货至凉山州西昌市福利路5号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大门,并安装调试完毕。
4.项目清单:人脸识别终端(测温)1台,人脸立柱1根,热成像摄像机1台,高精度黑体1个,电源适配器1个,三脚架2个,转接块2个,智能控制软件1套,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监视器1台,交换机1台,1T监控硬盘1个。(详见附件)
5.价格:总价控制在5.5万元以内。
三、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内容。
3.能出具正式发票。
4.具有良好的诚信,不得有不良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上查询)。
5.本项目申请人不包括联合体。
(二)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参选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加盖公章。
4.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不要求统一格式)
6.密封递交。
四、报名及评选安排
1.本项目不另行统一提供响应文件样式,有意参加的单位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并提供设备外观式样图片,密封后递交。
2.本公告发布后即启动报名,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5:30前将相应文件及图片密封后递交至州经信局(凉山州西昌市福利路5号)106办公室。
单位:凉山彝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凉山州西昌市福利路5号
邮编:615000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3.州经信局将统一组织公开评选,评选地点:凉山州西昌市福利路5号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二楼会议室。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如报名参加者不足3家,将另行公告。
五、现场踏勘及答疑
采购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需现场踏勘,由拟参与单位自行踏勘,采购单位予以支持。无论拟参与单位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拟参与单位对现场条件已有充分、全面的理解。
六、本次比选公告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网址:http://jxj.lsz.gov.cn/)平台发布。
附件:*******/P*******16/P*******1********04283.xls">智能测温人脸识别一体机性能要求2.xls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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