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值班室应用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值班室应用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值班室应用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W-2021-033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值班室应用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元

采购需求:应用设备及配件一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供货地点: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公章

售价:500元/份,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特勤局

地址:长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宏宇        

联系方式:188*****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泰恩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娜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勤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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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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