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期标准化厂房EPC项目-电缆供货工程程(二次发布)

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期标准化厂房EPC项目-电缆供货工程程(二次发布)

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期标准化厂房EPC项目

-电缆供货工程(二次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期标准化厂房EPC项目

-电缆供货工程(二次发布)

项目编号

czgc202110-09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尚特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东天滁路北

联系人及电话

陈荣明 175*****60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B栋201

联系人及电话

叶德山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6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响应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

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商

投标价(元)

贰仟零肆拾捌万壹仟零壹拾捌元伍角壹分

(¥********.51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等)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1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工程名称: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业绩

招标单位: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79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2020年10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联信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响应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

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商

投标价(元)

贰仟零柒拾伍万陆仟壹佰伍拾贰元柒角玖分(¥********.79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工程名称:2019年度厂区配电系统改造项目采购

招标单位:广西百色银海发电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2019年9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扬州市凤鸣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相应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

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商

投标价(元)

贰仟零柒拾陆万陆仟伍佰柒拾柒元柒角捌分(¥********.78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9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招标代理费

23500(不包含专家评审费21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技术 标准化 发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