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实验小学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实验小学石字路校区创客教室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石字路校区创客教室器材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小学石字路校区创客教室器材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创客教室器材采购,详见工作量清单。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8.8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小学石字路校区创客教室器材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定后1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成。 5、供货及安装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石字路校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阜宁县实验小学石字路校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289) (投标人自带U盘)。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公告期限:2021年11月16日08:30至2021年11月23日17:30(节假日正常)。 3、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9:00时,投标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真智楼二楼集团党委活动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25日9:00时,阜宁县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真智楼二楼集团党委活动室。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8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再次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实验小学校石字路校区 联系人:张海青 十一、服务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鸿儒名邸3号楼3单元306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