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招标公告

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大安区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 大交谈〔2014〕C03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3-12 08:30
采 购 人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市场禁入等不良记录;(6)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7)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住宅建筑工程面积为10000㎡及以上的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8)人员要求:1)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职称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提供本单位连续半年购买的社保证明)。2)设计人员配置按有关规定计算自行确定。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不邮购。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出示公司介绍信(加盖鲜章)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4-03-12 08:30到2014-03-14 18:00
备注

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发售,不邮购。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出示公司介绍信(加盖鲜章)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4-03-18 16:00到2014-03-18 16: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4-03-18 16: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备注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1)方式:现金方式,现场提交(2)额度: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3)时间:2014年03月18日16:30前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中段联系人:梁先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称: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中段联系人:梁先生电话:*******
备注

大安区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大交谈〔2014〕C03号谈判时间:2014年03月18日下午16:30谈判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一四年三月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采购人)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参加竞标。二、竞争性谈判须知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中段联系人:梁先生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联系人:王女士电话:****-*******3项目名称大安区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4项目编号大交谈〔2014〕C03号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资金来源校舍维修资金 。7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191套,建筑面积11460平方米。大安区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6个子项目组成:(1)大安区新店镇中心校建设36套,面积2160平方米、(2)大安区牛佛镇中心校建设20套,面积1200平方米、(3)自贡市牛佛中学校建设52套,面积3120平方米、(4)大安区庙坝镇中心校建设15套,面积900平方米、(5)大安区回龙镇中心校建设30套,面积1800平方米、(6)自贡市江姐中学建设38套,面积2280平方米。8采购范围确定大安区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单位,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大安区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6个子项目所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设计制作、施工图设计和附属工程设计以及变更调整,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后期跟踪配合服务工作。9项目地点自贡市大安区新店镇、牛佛镇、庙坝镇、回龙镇、大山铺镇10设计工期总设计周期为3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部设计成果资料)。11提交的成果资料和要求提供本项目合格的电子文档一份,施工图纸10套。1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设计要求,并能通过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的审查,并做出实质性承诺。13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市场禁入等不良记录;(6)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7)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住宅建筑工程面积为10000㎡及以上的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8)人员要求:1)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职称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提供本单位连续半年购买的社保证明)。2)设计人员配置按有关规定计算自行确定。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5投标有效期40个日历天16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1)方式:现金方式,现场提交(2)额度: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3)时间:2014年03月18日16:30前投标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做出虚假承诺以及恶意低价竞标后又无故放弃的;3)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18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03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方式:现场发售,不邮购。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19现场查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查勘20投标报价(1)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确定的设计费费率,结合自贡市的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报价方式。投标人无需申明,综合报价内应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审查、评审、服务、修改、变更、管理、差旅考察、出具文本文件等内容所须的一切费用、责任和义务。(3)最高控制价15万元。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控制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4)实行二次报价方式,只有商务标审查合格且第一次报价(经济标中投标报价为第一次报价)最低的5家投标单位才能进入谈判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二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任何有选择和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二者应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2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4年03月14日下午18:00以前2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经济标”和“商务标”各一份。2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注投标文件“经济标” 和“商务标” 应单独装订并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招标人全称: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安区2014年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标或经济标)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在年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5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4 年 03 月 18 日下午16时 30 分递交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6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未按24项要求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27投标文件的签收招标人应履行签收、登记手续28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9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14 年 03 月 18 日下午16时 30 分谈判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成员 3人。31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32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33定标方式谈判小组直接确定资质审查合格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4中标价以中标人的最终报价为中标价。35中标通知的签发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补齐。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规定另行确定中标人,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7签订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7日内按相关规定与采购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38合同价款的确定项目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的方式,政策性调整、市场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收益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任何补偿。39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不作调整。40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41特别说明采购人有权对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有任何异议。(一)项目概况及要求1.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3.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4.采购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5.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6.项目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7.设计工期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8.提供的成果资料及质量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9.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0.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查勘。(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采购人是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 3、“投标人”系指购买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2)竞争性谈判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5)投标文件格式。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1小时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并送至本文件书载明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予以澄清。对竞争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 www.sczfcg.com/)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由投标人在网站上查阅、下载。该澄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澄清文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时间不足1日,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竞争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 www.sczfcg.com/)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由投标人在网站上查阅、下载。该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日,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的自行负责。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因投标发生的任何费用。(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标。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适用,应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适用,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设计资质证复印件;5)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6)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一览表;7)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8)后期服务(后期服务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后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9)其他有关需要证明的材料。上述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复印件应清晰,且各种资质证明必须为有效证件,未经年检合格视为无效。若有关证件正在年审或更换中,应提供相应管理机构的有效证明,若不能提供则作为无效标书。(2)经济标。1)第一次报价投标函;(本次招标报价方式和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0项、21项)。2.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一律用A4复印纸编制和复印,以非活页方式左侧装订,编制和复印的材料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的顺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未按要求装订的视为无效标书。(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退色的墨水或签字笔亲笔手写,不得用盖章或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署。3.投标保证金(1)投标时,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在其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在评标结束后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4.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和标记(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和“商务标”各一份。(2)投标人应单独装订投标文件“经济标”和“商务标”,分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3)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4项.(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3)招标人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及有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4)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五)开标、评标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14年03月18日16:30时(2)开标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3)投标人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时间前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核实身份后方可参与本次开标和谈判。投标人代表不能亲自参与、不能出示相关证件或经核实身份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关于投标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和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的投标人一律不得参加本次开标会议。(4)开标会议全过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时,招标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对开标过程以及评标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开标和评标(1)谈判小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成员由按规定抽取的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数为三人以上单数,谈判小组组长在谈判小组成员中民主推荐产生。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谈判小组成员按法律规定的职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并承担个人法律责任。(2)评标原则:评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标。(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金额(二次报价低于一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以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4)开标与谈判程序:1)宣布现场监督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投标人名单;2)宣布开标会场纪律;3)监委检查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及投标人代表身份并予以签字确认,同时各投标人交叉检查并签字确认。4)开启投标文件“商务标”。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5)开启投标文件“经济标”。 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当众拆封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经济标”,并对其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投标人名称等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好报价记录表,各投标人对报价进行现场确认并签字,监督人员、记录人在记录表上签字。报价宣布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6)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报价最低的5家投标人(不足5家时以通过资质审查的家数为准)分别进行谈判;7)要求参与谈判的投标人进行现场第二次报价。8)谈判小组根据评审原则和办法按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根据授权评审确定中标人。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9)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及中标人。宣布开标、评标会结束。(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6)在评标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标书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标书按无效处理:(1)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到时不能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的;(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或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4)经评审投标人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5)投标文件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6)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报价要求”的;(7)谈判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其他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8)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5.重新招标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经谈判小组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1.定标方式(1)评标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时,则在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下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第一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1)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合同的;(2)无正当理由书面自愿放弃中标的;(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存在围标、串标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4)因受到质疑、投诉,被经核实认定其事项属实的;(5)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6)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可确定后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无法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后一位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5%的或依法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两者之间报价差额的,均不予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但若后一位中标候选人自愿承担没收投标保证金弥补后的报价差额部分,也可确定其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上述(2)至(6)项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并予以通报,在5年内,招标人不再接受其投标。若给采购人、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中标通知书(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以中标人的最终报价为中标价。(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4.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本次采购项目合同的执行质量,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3)中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并予以通报,在5年内,招标人不再接受其投标,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①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②不按合同约定和投标承诺履行义务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③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的;④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付程序和办法按《大安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合同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事宜的通知》(大采招发〔2011〕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质疑与投诉(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大安区财政局投诉。(2)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质疑与投诉指南模块查询)。(3)投标人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投标人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但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不能就投标截止后的评标过程、谈判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七)合同的签订与履行1.合同签订(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设计合同。(2)合同金额又称合同价,即为项目的中标价格。(3)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合同履行中,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履行合同。(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有分包或转包,发包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已完成的设计工程量概不付款,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和追究违约责任。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采购人不得同意中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更不得强迫中标人分包。(6)合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发包人对项目的设计要求进场进行设计工作。若不按要求进场,视为违约,发包人可直接中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其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7)中标人必须在要求的工期前全部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并经审查合格。若中标人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延误了设计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的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八)其他1、投标人凡有虚假投标、围标、串标、商业贿赂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不按规定限期开展工作、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以及质量伪劣等不诚信行为的,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在5年内不得参与大安区政府采购和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并报送省、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签定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经济合同效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地点: 合 同 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计单位: 签 订 日期: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设计项目,批准总投资为 万元,建设地点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 年 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地勘报告、设计方案。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3.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1. 本工程设计工作定于 年月 日开工,乙方必须在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10套,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乙方须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材料设备清单),电子文档一份(含图)。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资料。3. 初步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再进行下一部的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4.乙方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5.在现场工作的设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6.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7.由于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设计费用。 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各专业之间未会签(或交叉审核),各专业之间图纸相互矛盾给甲方工程造成损失,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需按5000元/项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支付设计费时直接扣除。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若影响设计文件和图纸交付时间时,应相应延长约定交付时间。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第五条 设计费的金额和支付办法本合同价款为:设计费 元。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 1 万元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全部施工设计图及相关文件资料后7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达结算金额90%的设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费用。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或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甲方均按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员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该工程实际收取的设计费。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设计成果资料或延误了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6.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更换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须支付委托人合同设计费用的2%作为违约金。7.乙方有义务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不得影响现场工期或项目工期,若因乙方配合原因影响现场工期或项目工期,应承担相应的损失。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其他约定履约担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的7日内向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基本帐户转帐方式。因乙方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本合同自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下列方式(1)处理:(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存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电话:传 真: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 号:签订日期:年月日四、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件和国家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等,并须参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设计。五、投标文件格式(一)投 标 函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我方在全面研究了贵方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含补遗书)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元(大写: )投标总报价,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部设计成果资料)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同时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设计要求,并能通过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的审查。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业主单位签定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作。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附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不能出示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签定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2)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附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不能出示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五)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证(六)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七)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设计的工程项目名称、类别及规模担任何职备 注说明:1、“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合同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该表所列的人员必须是合同实施期间的设计人员。2、“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主要人员”应附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不含称号)、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3、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如是本单位退休人员提供本单位聘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在本单位退休领取的养老金证明)。4、附件证明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