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区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千山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区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千山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区景观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千山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区景观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工程概况: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8万元,工程规模:项目规划范围约4.6万平,其中桃花溪谷西海湖面周边种植区域约1.1万平。适合栽植桃树、杏树、水生植物等植物。珍稀植物保护区为3.1万平,适宜栽植面积为5410平方米。
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千山风景区桃花溪谷景区(原百鸟园景区)
1.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1天内;
1.5采购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三、报名及文件的发售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件必须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此审查仅限于报名,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3.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 0.36万元,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3月21日14:00,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千山东路79号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赵明石
电 话:182*****84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尹铭、吴英震
电 话:****-*******
传 真:****-*******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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