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枣庄地区在用车营销服务外包磋商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枣庄地区在用车营销服务外包磋商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枣庄地区在用车营销服务外包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TTHJN2021-01)

一、项目概况

受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委托,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枣庄地区在用车营销服务外包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 采购范围
  1. 采购范围:在枣庄地区引入区域合作服务商,由合作服务商提供开设门店、线下推广、客服等服务,采用“线上+线下”的营销手段,推广特货公司物流产品。年营销约1万台,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
  2. 服务地点:枣庄。
  3. 服务周期:1年。
  4. 竞争性磋商内容:

4.1负责甲方在用车业务的营销、接单及部分线下服务工作,负责在区域内推广“国铁汽车托运”品牌,组织实施线下营销宣传和消费习惯培育,提供日常咨询、接单、车辆交接、铁路装车计划提报、在途客服协调,做好区域内物流业务对账、协调客户按时支付物流费用等线下服务。

4.2针对客户开展营销并提供咨询、接单等线下服务。

4.3负责对承揽的客户以及通过甲方线上平台、客服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甲方下单的车辆核实车外观尺寸、接近角和离去角等参数是否符合铁路装载条件,提出配装配载方案,并指导现场装卸车作业方进行合理拼装。

4.4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台账记录。

4.5乙方需开设不小于30平米的线下门店,每月广告投放量需达到甲方要求,配备营销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7:00),全力做好铁路物流服务宣传营销工作,并承担租赁门店费用、广告宣传费等相关费用。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供应商须出具2019年度、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磋商文件获取1.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凡有意参加的磋商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前将费用电汇至下列账号(电汇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户单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账号:********.磋商文件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1日获取。供应商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时须上传缴费凭证)。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济南市槐荫区烟台路西元大厦东座14层大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济南高铁西客站片区顺安路与烟台路交汇处东北角)。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磋商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磋商,磋商地点为:济南市槐荫区烟台路西元大厦东座14层大会议室。请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按时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七、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首次报价进行初审。2.磋商小组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单独磋商。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最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4.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烟台路西元大厦东座1408-1联系人:王智祥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联系人:刘晔 张成华电话:185*****887邮箱:ztwzjnj@163.com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日期:2021年11月1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服务 在用车 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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