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游县第一次海洋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技术服务费等信息的询价公告

关于仙游县第一次海洋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技术服务费等信息的询价公告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次全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1〕32号)及莆田市、仙游县海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县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以摸清全县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情况,使各界全面客观了解我县海洋灾害风险水平,全面提升海洋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为我县有效开展海洋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基础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请有意参加单位对开展如下工作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函请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1年11月22日前寄给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一、调查范围

(一)普查对象。1、灾害种类:风暴潮、海啸,未列出的灾害种类不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2、承灾体种类:受海洋灾害影响的主要承灾体,包括海岸防护工程(海堤)、海水养殖区、渔港及滨海旅游区等。

(二)普查时空范围。1、仙游海岸线8公里(若新修测岸线经省政府公布实施,则以新修测岸线为准)。2、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调查收集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承灾体和重点隐患调查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历史灾害调查时段主要为1978年至2020年。

二、调查内容

(一)历史灾害调查。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开展仙游县1978年-2020年发生过的各类海洋灾害的统计调查和案例调查,完成荔城历史年度、历史重大灾害海洋灾害调事件调查表。

(二)主要灾害致灾调查。全面调查风暴潮、海啸2个种类海洋灾害致灾孕灾情况,进一步掌握各类海洋灾害时空分布特征和发展趋势,形成区(县)级尺度的海洋灾害致灾孕灾要素标准成果数据集,为省级部门开展省、市、区三级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防治区(重点防御区)划定提供支撑。

(三)主要承灾体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无人机航拍、船舶巡查和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调查包括海岸防护工程(海堤)、海水养殖区、渔船渔港和滨海旅游区等海洋灾害主要承灾体,调查其数量、属性及位置分布,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形成主要承灾体数据集,编制报告。

(四)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全面调查掌握全县沿海主要海洋灾害隐患底数,调查隐患区(点)的基本类型、位置、规模、灾害风险及属性。针对致灾孕灾、主要承灾体两个类别的隐患,向陆一侧以海洋灾害漫滩、漫堤、溃堤、管涌等海岸防护及淹没隐患为重点,向海一侧以脆弱性和灾害损失较高的海水养殖区受灾隐患、渔港防台防浪隐患、滨海旅游区致灾隐患等为重点,开展重点隐患调查,对隐患区(点)的风险等级和可能影响后果等进行评估,形成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表单及重点隐患分布图,进一步促进海洋灾害隐患防治。

三、相关要求

(一)中标方应于2021年12月27日前,完成普查工作,实现灾害风险普查数据行业汇交与横向汇交,提交所有项目成果。

(二)经研究,我县第一次海洋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为9.6万元。

(三)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参加单位应具备承担海洋灾害风险普查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已参与海洋灾害普查项目相关合同材料。

(四)项目由我局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仙游县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所需的各种资料:仙游县历史灾害调查、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主要承灾体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相关资料、数据集、图集和表格等。

2、形成《仙游县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报告》《仙游县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报告》《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调查评估技术报告》,报告需经过我局及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查通过。

3、调查成果能严格按照福建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质控审核相关办法和标准开展质量控制和成果审核,实现普查成果的高质量汇交。

4、成果数量:按采购人报送要求提供。

附:

快递地址:仙游县鲤城镇师范路272号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邮编:351200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刘丽玉;联系电话: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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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风险普查 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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