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管理库设备招标公告

应急物资管理库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鹤岗市公安局_应急物资管理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网上报名。在该公告下面免费下载标书,并于2021-11-26 09:00(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GC[2021]1297

2、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_应急物资管理库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4、预算金额: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第1包

合计

*******

应急物资管理系统软件

1

110000

应急物资专用工作站

1

11000

RFID专用受理终端

2

38900

射频数据采集软件

1

15000

应急物资专用工作一体机

1

7800

桌面读写仪

1

5800

高清影像采集仪

2

12000

应急物资拍摄仪

1

5600

电子标签写印一体机

1

7800

应急物资专用智慧型电子标签

10000

30000

一维有线激光条码扫描枪

1

2000

手持盘库机软件

1

16800

手持盘库设备

1

14500

智能密集货架

316.22

837983

定制应急物资专用货架

33

75900

定制应急物资专用重型货架

33

84480

LCD拼接屏

4

61400

超高清解码器

1

16400

网络半球红外摄像机

14

6650

硬盘录像机

1

1150

硬盘

2

1600

POE交换机

1

1000

安防报警设备

1

3887

智能系统控制终端

3

21900

中央控制台

3

3300

储物柜

3

1950

地牛拖车

2

3000

托盘

60

13200

总计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9日17:00时止,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2、在该公告下面免费下载标书。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1-26 09:00,投标人凭key登陆政府采购系统,按照系统设定的格式逐项上传资质、商务、技术及售后服务响应材料,截止时间后无法上传。

2、网上签到时间:2021-11-268时30分至9时。投标人使用电子密钥及电子公章(以下简称key)登陆并网上完成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网上解密时间:2021-11-26 9时至9时20分。投标人使用key登陆并网上完成解密,逾期解密或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投标无效。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1-11-26 09:00。

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代表可不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和文件解密工作。评审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当保持秘钥登录状态下关注本企业账号信息,随时准备按照谈判小组的第二次报价(谈判有二次报价)及澄清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是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单位,必须通过专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和解密等投标工作。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但未办理电子密钥的,请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左边任务栏点击“电子秘钥申请”进行申报办理(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投标,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按上述要求尽快完成投标准备工作。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4、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转载过程中有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公安局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

联系人:张瑶联系电话:184*****317

对本次谈判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鹤岗市北红旗路28号

联系人:龙彩红 井春玲 联系电话:****-*******

对本次谈判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管理 应急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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