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德和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德和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德和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德和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加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德和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龙泉路503号
建设单位:昆明德和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1149m2,建筑面积20216m2。设置午餐肉罐头(方罐)生产线2条、午餐肉罐头(圆罐)生产线1条、清真罐头生产线1条、香肠生产线1条、糕点生产线1条,主体建设糕点生产车间、香肠生产车间、清真类罐头生产车间、实罐生产车间(方罐、圆罐)、成品车间、研发中心,配套建设原料仓库、锅炉房、办公楼、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已建成运营多年,环评调查,项目建厂至今未收到环保投诉,未遗留施工环境问题。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策
(1)项目共设锅炉房2间,其中1#锅炉(规模:3t/h)2009年安装使用,2#锅炉(规模:3t/h)2020年安装未正式投入运行。1#锅炉燃烧废气经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红烧肉罐头生产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2个)收集后进入2套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由12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3)清真罐头生产过程中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3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4)污水处理站区域敞开部分加盖,并在运行过程中投加除臭剂减轻恶臭影响。
(5)食堂油烟经1套LJPD-20型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食堂楼顶1.5m的排烟口排放。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项目区四周的雨水沟收集后经雨水排口排入银汁河。
(2)生产废水包括解冻清洗废水、冷却废水、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废水、锅炉软水制备浓水、冷却水系统强排水,经厂区内设置的污水处理站(规模:200m3/d,工艺:预处理 SBR活性污泥法 消毒)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冲厕及道路清扫,多余部分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
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然后接入厂区内设置的污水处理站与生产废水一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夜间不生产,设备安置于室内,对设备、泵类、风机等安装减震垫。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1)不合格原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挑拣切割边角废料、不合格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实验废弃物(要求灭活)、生活垃圾等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食堂油水分离器油污、泔水委托昆明清缘润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3)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油泥委托环卫清掏处置。
(4)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云南大地丰源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甲烷)、废机油、盐酸、硫酸、硝酸,项目的主要风险类型为天然气泄露、火灾爆炸事故,废机油、盐酸、硝酸、硫酸等泄露事故,若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在运营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的危险因素是可以控制和预防的,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天然气管线位置已明确标示,建设单位定期开展了职工生产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对实验试剂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设立明显标识,做到防风、防雨防流失,建设单位已委托云南普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评要求加强天然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按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完善风险应急物资。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8月4日—2020年8月17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示平台板块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科研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南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审批科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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