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08破7号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桂08破7号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莫江涛的申请,裁定受理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报请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2日依法裁定审理本案,并于2021年8月25日指定广西精际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10月15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简介
华燕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3日,住所为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凤凰新区;法定代表人为陈君展;注册资为8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自2010-02-23 至 2030-02-22;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建筑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为: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陈燕基 | 400 | 50 |
2 | 李标 | 240 | 30 |
3 | 莫江涛 | 160 | 20 |
合计 | 800 | 100 |
二、企业资产、负债情况
(1)土地使用权
华燕公司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 | |||||||
序号 | 权利人 名称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坐落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使用权面积(㎡) |
1 | 华燕公司 | 浔国用(2010)第1255号 | 西山镇岭头村 | 商住 | 出让 | 5929.90 | |
2 | 华燕公司 | 浔国用(2010)第1256号 | 西山镇岭头村 | 商住 | 出让 | 2052.9.20 | 2973.5 |
3 | 华燕公司 | 浔国用(2011)第0338号 | 西山镇凤凰新村 | 商住 | 出让 | 2060.4.19 | 1959.53 |
4 | 华燕公司 | 浔国用(2011)第0339号 | 西山镇凤凰新村 | 商住 | 出让 | 2060.4.19 | 1841.11 |
5 | 华燕公司 | 浔国用(2011)第0340号 | 西山镇凤凰新村 | 商住 | 出让 | 2060.4.19 | 1258.02 |
(2)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坐落 | 抵押情况 |
1 | 浔国用(2011)第0339号 | 西山镇凤凰新村 | 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登记信息为准 |
2 | 浔国用(2011)第0338号 | 西山镇凤凰新村 | 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登记信息为准 |
3 | 浔国用(2011)第0340号 | 西山镇凤凰新村 | 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登记信息为准 |
2.项目情况
(1)“中环国际”项目第1-4层、第6-33层于2019年4月19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建筑面积9737.05平方米,其中商业9737.05平方米14套;住宅39939.22平方米468套,其他0平方米。
(2)“莲塘花苑”项目3#2~11层、4#2~11层、5#2~11层、6#2~17层于2011年8月19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途性质为住宅;预售建筑面积31616.35平方米,共住宅268套;其中商业0平方米;住宅31616.35平方米,268套。
(3)“莲塘花苑”项目3#楼、4#楼一层商铺于2013年5月28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途性质为商住,预售建筑面积931.56平方米,共商铺16间,其中商业931.56平方米,16套;住宅0平方米,0套。
目前,上述两个项目房产均有部分已对外销售。
3.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2日,管理人共接收债权申报632宗,债权申报总额********53.19元。
二、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支付资金;
(三)有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四)原则上接受本公告中关于重整投资方式的内容,具体可以在投资意向书中提出。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应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情况等内容,若有关于投资金额上限、回报要求、接受的投资收回途径、投资资金监管方式、投资资金支付方式等要求的,由投资者自行明确。
(二)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四)企业2018-2020年的财务报表。(若有)
(五)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六)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报纸或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前期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邀请。
(二)竞选投资人应于2021年11月26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2000万元(需提供支付凭证),否则报名作废。
(三)报名成功的竞选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领取《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对华燕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申请,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21年11月26日之前完成,费用自行承担。
(四)竞选投资人应于2021年11月26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
(五)对于竞选投资人及《重整投资方案》,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委员会依据综合评比结果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顺位备选投资人。(若仅有一位报名的,评选委员会认为该名投资人方案具有可行性的,可确定该名投资人为中选投资人,若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可行性不高,为避免重整转清算,管理人可根据自身的专业判断延长招募公告期限或继续新一轮的招募)
(六)依据《重整投资方案》承诺的条件,中选投资人应于中选后立即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五、《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竞选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竞选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不低于管理人提供的《重整投资框架协议》规定的条件;
2.竞选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实施不能设定假设性前提条件,不能使方案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2. 债权清偿计划;
3. 后续经营方案;
4.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时间
竞选投资人应于2021年11月26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或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
六、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1.报名保证金2000万元应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投资人竞选资格;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银行贵港市桂林路支行
户名: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126
2.《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为重整资金。
(二)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选的竞选投资人,保证金在招募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备选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管理人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中选的投资人应按期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中选资格,和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4.管理人经核实,竞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选投资人的评审
(一)评审基本原则和目标
1.评审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评审以实现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为目标。
(二)评选委员会
本次评选设评选委员会,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竞选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
(三)评选时间及方法:
1. 由评选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7日开展评选工作。
2.评选委员会在评选过程中,针对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中的内容,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参选人提问。
3.评选过程分为初审、复审两个环节,进行综合评定。
(1)初审(入围评审):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本招募公告报名基本条件及《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基本条件对参选人进行评定,确定复审的入围名单;
(2)复审: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竞选投资人及《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一名备选投资人。
八、竞选投资人须知
(一)资料提交
竞选投资人最迟应于2021年11月26日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于2021年11月26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材料接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1506
电话:137*****215
邮箱:jingjiqingsuan @163.com
(二)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管理人有权在2021年11月26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竞选人。
广西桂平市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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