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垫政采公招【2014】007号采购计划编号:【2014】31号采购项目名称:垫江县教委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采购人:垫江县教育委员会采购机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四年三月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垫江县教委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项目投标保证金(元)最高限价(元)备注1教学仪器设备10000.00646000.00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和无重大违规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经营范围必须含教学仪器或实验室设备;3、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废标。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原件备查)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本项目报名方式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报名费,并签到。(二)招标文件售价:在投标报名时收取,标书人民币 500 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刷卡支付,售后不退。(三)投标(开标)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公园行政中心旁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四)投标文件(含样品)递交及截止时间:2014年4月3日北京时间10:00至10:30止。(五)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北京时间10:30。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以刷卡方式缴纳。投标企业递交投标文件前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处POS机上刷卡(银联卡)缴纳,投标企业可以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将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交到交易中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二)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肆万叁仟元整,现场刷卡提交。六、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
********。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恕不接受。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翔淞邮编:408300电话:(023)74503988地址:垫江县南阳公园行政中心旁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二)采购人: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联系人:徐明全电话:(023)
********邮编:408300(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徐明全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要求教学仪器设备详见附件1。二、有关要求一、技术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除非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均应按以下顺序,优先使用目前现行的国际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国内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以及企业标准要求。具体要求:①凡国家规定的需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认证,并提供有效证明。②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投标时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③实验室设备应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教学实验室设备实验台(桌)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21747-2008)《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JY/T0374-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GB/5296.6-200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认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绿色十环认证),2、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投标产品的所涉及的器材、附件、备品、备件及消耗品等,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凡合同中未有约定的,应按照生产厂同类产品的标准、规定包装和随机附件标准执行。(2)中标企业在完成项目学校相关项目的安装、调试后,学校验收前,将理科实验室、科技室和各学科仪器准备室的平面布置图、施工图提交项目学校留存。3、工作环境条件(1)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电源:220 V(±10%),单相,50 Hz(±1Hz)环境温度:0 ~ 45℃相对湿度:≥ 85%连续工作时间:≥8小时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条件,投标人应在技术偏离表中逐一陈述。(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根据重庆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空气湿润,春早夏长,冬暖多雾,秋雨连绵;极端最高气温42.2℃,极端最低气温-1.8℃,最热月份相对湿度70%左右,最冷月份相对湿度81%等自然地理和综合自然条件的特点,充分考虑所投标的货物和内置设备在特殊自然条件下的适应性,应对投标货物做出相应的技术、设备改进和修改其适应性方案。二、货物移交1、有关要求实施(交货)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供货以学校签收的供货清单时间为准,安装调试以项目学校初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各类(种)教学仪器、设备的清点工作由中标人或供货商在项目学校实施。同时,应按县教学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要求,逐一完成物品移交、建卡、分类造册、等工作,其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内。实施(交货)地点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学校(各项目学校在垫江县境内,若因用房条件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调整供货地点)。①各科仪器柜、器材柜、准备台按学校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调试。②各实验室规划的教室进行安装调试。③在各室的安装调试中,进室的水电、室内照明、装饰和地板处理由学校负责;室内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中标企业负责,涉及挖槽、打洞、回填的由中标企业负责。④中标企业负责器材安装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1)本项目属“交钥匙工程”。中标人应负责完成准确地将中标仪器设备按项目学校采购清单完成分发(中转分发场地的联系及租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含转运至项目学校)、安装调试(包含所需全部辅材)等全部工作。(2)所有货物均由中标人在指定项目学校移交。①移交清单格式垫江中学教学设备项目供货清单项目学校(盖章):学科(项目名称):编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数量金额合计交货人:收货人:校长(或分管行政): 注:①编号:指国家设备目录编号,没有编号的可以不填;②产地:指设备生产厂家名称;③单价:按合同单价填写;④此表为样表,复制有效。 ②份数:一式五份(项目学校留存两份、中标企业一份、交县教委两份),同时向项目学校和教委提供供货清单电子文档(与纸质清单一致)(纸质供货清单样式由中标人交教委审定后,中标人制作提供)。(4)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设备,按投标文件提交的项目学校实验室、科技室平面布置图安装调试,各学科教学仪器准备室仪器柜和准备台现场安装调试达要求,经项目学校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移交项目学校,并由项目学校提供验收证明(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中标人留存、一份交县教委)。验收证明样式由中标人设计提交县教委审定后,中标人制作提供。(5)中标企业应负责派遣具有丰富经验、协调能力强的专业人员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对安装人员不当操作所导致的器材、场地的损坏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中标人的下列技术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在供货的同时一并交付买方。①投标货物的操作说明、使用及维护说明书;②投标货物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规范;③投标货物和备品管理资料及文件,包括投标货物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④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性能检验等证件;三、样品清单:1物理教师电源现场演示2物理学生实验电源现场演示3化学、科学实验桌台面材质小样及桌身铝合金和板材小样4实验水槽5实验水嘴6学生实验凳7教学示波器现场演示8电子天平9数码液晶显微镜10恒温水浴锅11经纬度模型(一)提供以下样图(或设计图):1、招标项目中各种规格桌台柜设计图纸;2、教师演示桌、学生实验桌、准备台、仪器柜正面全景彩图;3、实验室平面布置图。并装订成册。(二)样品测试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样品(样机)上贴上标签。标签地标注下列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除此之外严禁在提交的样品上出现其它任何标记或符号。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各投标企业随机抽取样品检测顺序号。凡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未标注信息,或信息不完整的样品(样机),将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样品(样机)。(四)开标当日进行样品检测,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样品检测、样品未带齐、样品测试功能不达标书要求或样品测试部分功能满足要求,样品得分项为零分。(五)样品退还方式:拟中标人的样机样品将留存,作为交货后验收的依据,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的样品。拟中标人将样品(样机)包装好后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方封存,样图由采购人保存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样机样品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退还,逾期不领回样品的,造成样品的损坏和丢失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样品检测机构:由评标委员会组成。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供货以学校签收的供货清单时间为准,安装调试以项目学校初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学校(各项目学校在垫江县境内,若因用房条件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调整供货地点)。中标企业负责器材安装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三)验收方式及标准1、货物到达采购学校所在地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学校相关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完成开箱、开包,数量清点、检查外观,同时作出开箱开包、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到货验收完成后,双方应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后,由中标企业按要求报送垫江县教委电教信息中心作为已收到货物的凭证,留存备查。2、项目安装、调试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学校向采购人提供初验报告,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项目全面验收,并出具采购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运走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总投标价包含了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器材价格及运保费外,还应包括设备的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至正常运行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检验费(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等)、海关手续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系统集成费、生产、销售过程中的税费和合理利润、代理服务费、项目前期的现场勘查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垫江县教委及项目学校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现场响应用户遇到设备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12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2小时内排除故障,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必须提供原厂备件,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其他服务要求(1)质保期外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3)培训A、投标人应根据投标包供货物品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陈述培训目的、培训主要内容、地点及时间安排等问题。B、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C、培训地点:项目学校(场地由学校负责落实)。D、培训人员:项目学校分管行政、各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教师(具体培训人员名单由学校确定)。E、由公司将项目学校的培训记录交县教委,此作为项目验收内容之一。四、付款方式(一)付款比例: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0%;三个月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付合同总金额的5%,一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付合同总金额的5%。(以开出支票时间为准)(二)支付方式: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A、投标人应根据投标包供货物品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陈述培训目的、培训主要内容、地点及时间安排等问题。B、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C、培训地点:项目学校(场地由学校负责落实)。D、培训人员:项目学校分管行政、各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教师(具体培训人员名单由学校确定)。E、由公司将项目学校的培训记录交县教委,此作为项目验收内容之一。七、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场验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等;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材料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单独装袋,封面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三)评标标准项目评分标准备注价格分(5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20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项目中百分数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技术分(40分)1.基本分(20分):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基本分20分。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2.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条加1分,最多加5分。3.样品分(15分):是否按规定数量、材质送样(包括材质、工艺、外观),少送或错送1样扣3分,扣完为止。按样品材质打分,现场对比,最好的得3分,其他的2-0分。按样品工艺打分,现场对比,最好的得3分,其他的2-0分。按样品外观打分,现场对比,最好的得3分,其他的2-0分。按样品实验性能打分,现场对比,最好的得3分,其他的2-0分。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拟中标企业提供原件备查财务状况分(2分)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评价,(以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为依据)好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原件备查售后服务(8分)投标人在川渝地区注册有办事机构4分(投标资料内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维修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培训措施,保证售后质量措施。完全满足招标售后服务要求的得2分;有其他优于售后服务要求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2分;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备注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七)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完整提交投标样品的;(八)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六)报价大写错误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网络)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
********。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渝财采购【2011】34号)第七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告知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质疑,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概不接受。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含投标样品)投标文件由经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样品以及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经济文件装订成册、商务文件装订成册,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7、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投诉、无异议的持相关手续到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可以在参加投标时将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提前交到交易中心。中标人的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毕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回到投标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保证退还时不计利息,跨行、跨区域汇款转账的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中标企业提供业主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未中标的企业不提供)(2)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保证金时POS机打印的回单原件(持卡人存根联);(4)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银行帐户的开户行、账号、户名、联系方式等。以上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四)投诉1、投标人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企业应按中标金额的1.1%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中标企业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业主缴纳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2013】115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一)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二)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三)预付款相关规定首期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的必须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可以按进度付款,但必须提供采购人的验收报告。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经济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文件类别及正副本分别密封装袋,密封袋封面均须注明“不准提前启封”、“正本”、“副本”字样。一、经济文件(一式三份分别密封装袋)(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文件(一份并密封装袋)(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式三份分别密封装袋)(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式三份分别密封装袋)(一)所投各产品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技术条款差异表五、其他(一式三份分别密封装袋)(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垫江县教委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投标人全称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佰元)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佰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含招标文件第二篇招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并含材料制作、运输、税费、人工工资、调试、培训及运到业主指定地方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不另计费)。3、投标企业必须满足招标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4、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垫江县教委一批教学设备项目(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请投标人按照附件中的项目清单内容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 2、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2.1质保期;2.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2.3培训;2.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所投各产品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所投分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