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计划函号: | 宜财采计[2013]1851号 | 截止时间: | 2014-03-1515:23:16 | 项目名称: | 宜昌质监局相机 | 联系人: | 吴雷 | 联系电话: | ******* | 交货时间: | 2014年03月17日 | 资质要求: | 2014年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 交货地点: | 质监局 | 备注: |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指标 | 数量 | 1 | 佳能数码相机155 | 8GSD卡,品牌备用电池,贴膜,原装包,擦镜布 | 2 | 备注: | 1:无效报价的定义 无效报价指供应商未按规定填报、填报不完整或服务、资质不满足等情况。无效报价将自动删除,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网上询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3:选择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询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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