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法医中心附属用房及尸库用房翻建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法医中心附属用房及尸库用房翻建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NJ130435-02SG
南京市公安局建设项目市公安局法医中心附属用房及尸库用房翻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3】2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99.9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99.97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公安局法医中心附属用房及尸库用房翻建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宁双路22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2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市公安局法医中心附属用房及尸库用房翻建项目施工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100 m2;建筑物层数:3 层;其中地上层数:3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5.1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32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100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3)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3、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4、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相关原件,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相关原件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项目,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等额担保。
6、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7、特别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需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10、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开标时提供原件。
11、资格审查时,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预算员、施工员、材料员等)常驻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3月12日17时29分到 2014年3月19日17时29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洪公祠一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栋906室
招标人邮编:21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37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寇晨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tdzx@163.com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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