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画面维护保洁及租赁招标公告
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画面维护保洁及租赁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南新区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画面维护保洁及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画面维护保洁及租赁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邀请合格的竞租方参加本次招标报名。
二、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本次招标项目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画面维护保洁及租赁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租赁经营年限为三年,招标范围及具体招标内容为:
世纪大道南、西环路东、通榆河西城南新区地块。不包括世纪大道,不包括盐都行政中心地块(第一沟北、东干渠西)所有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外加青年路南人民路段六座公交站台。(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第一标段新都路北(包括新都路)开放大道东(包括开放大道)新河南所有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
公交站台路段:人民路(新都路至青年路)、新都路(盐城路至通榆河西)、开放大道(世纪大道至南环路)、戴庄路(世纪大道至新都路)。
交通指示牌路段:新都路(盐城路至通榆河西)、解放路(新都路至世纪大道)人民路(新都路至世纪大道)、开放大道(世纪大道至南环路)、开元路(解放路至盐城路)、兴业路文港路新园路(世纪大道至新都路南)。新河南交通指示牌(北至小新河,南至新盐道,西至西环路东,东至人民路)
公交站台49座,交通指示牌365杆
第二标段人民路西(不包括人民路)、新都路南(不包括新都路)新河北所有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
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路段:聚亨路(解放路至人民路)、环湖二路(解放路至人民路)、盐渎路(人民路至西环路)、纬九路(人民路至西环路)、纬十路(人民路至解放路)、南纬路(人民路至西环路)、纬十三路(人民路至解放路)、园林大道(人民路至解放路)、纬十四路(人民路至西环路)、纬十五路(人民路至西环路)、南环路(人民路至西环路)、景观大道(南环路至南纬路)、解放路(南环路至世纪大道)、纵一南路(纬九路至纬十五路)、胜利路(聚亨路至南环路)。
公交站台63座,交通指示牌213杆
第三标段人民路东(包括人民路)、新都路南(不包括新都路)、串场河西、新河北所有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
公交站台及交通指示牌路段:聚亨路(戴庄路至人民路)、盐渎路(人民路至串场河西)、纬九路(人民路至串场河西)、纬十路(人民路至串场河西)、南纬路(人民路至串场河西)、纬十三路(人民路至串场河西)、园林大道(人民路至串场河西)、纬十四路(人民路至串场河西)、纬十五路(人民路至串场河西)、南环路(人民路至串场河西)、人民路(南环路至新都路)、戴庄路(纬十五至新都路)、定向河路(纬九路至纬十五路)、康居路(纬九路至南环路)。滨河路(盐渎路至南环路)。
公交站台98座,交通指示牌218杆
注:各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三个标段,但是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三标段。
四、竞租方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以下条款规定的全部条件的企业独立法人;
2 、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近年来与盐城市城南新区有类似业务合作的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
3、目前有大型广告在管理项目,具备一定的广告经营经验;
4、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近3年商业活动中无重大不良记录和重大负面影响;
5、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停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7、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
8、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竞租人。竞租人必须按招标公告及竞价文件的要求将相关材料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六、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无论投几个标段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到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区1602#;联系人:施慧;联系电话:****-********),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3年 3 月 12 日 16 时至 3 月 18 日 18 时。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市机电设备招标办】、****-********【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侍 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徐 工
联系电话:153*****190
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4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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