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遴选新余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通知

新余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遴选新余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通知

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确保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安全、有序。现对有意申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确立新余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荐目录,供全市中小学校选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营地)类别

1.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分为公益和民营两大类,公益类基地(营地)直接申报,不需接受评估和审批,民营类按申报条件接受评估和审批。

2.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分为专项基地和综合性基地,其中,一至七类为专项基地,第八类为综合基地。

(一)文化类:具有一定文化价值内涵的教育资源,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文化古迹、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文化馆、档案馆、名人故居、纪念馆、展览馆、图书馆、书店、公园、景区等。

(二)体艺类:在琴棋书画、经典文学、民间工艺、民族体育、中华武术、民风民俗、地方戏剧等某个方面独具特色的艺术团体及机构(含各类体育馆、运动场、戏团、剧院等)

(三)科普类:具有一定的科普宣传教育示范基础、条件,向社会公众开放,广泛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各类科技馆、自然博物馆、气象台(站)、植物园、标本馆、陈列馆、农业产业园区等科普场所,以及环保教育、爱粮节粮教育、毒品预防。

(四)国防类: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国防观念的各类驻余部队、消防训练基地、海关等。

(五)法治类: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律师事务所等。

(六)实训类:包括大中专院校实训基地,企业、工厂、农场实践基地,福利院、志愿服务平台等社会服务机构。

(七)劳动教育类:可以提供非遗文化技术学习、种植采摘、手工制作、物品维修、家政、志愿服务等生产服务性劳动实践的场所。

(八)综合基地: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为目的,具备室内综合实践区、室外实践区、综合训练区、生活区等基本功能,可容纳学生集中食宿,开展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等综合实践活动的场所。

二、申报流程

(一)书面申请。申报基地(营地)的单位先向新余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育局103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下列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2或3)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机构法定代理人身份证

(5)社保人员花名册(从新余社保服务平台下载后加盖公章)

(6)连续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研学指导老师资料(研学指导老师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具有教师资格证资料)

(8)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及研学课程设置资料

(9)服务质量承诺书

(10)消防安全许可证

(11)其他

(二)考察评估。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各成员单位根据《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条件》(附件1),组织专家对初选入围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机构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教学管理、课程开发、师资水平、安全管理、员工队伍、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三)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单位申报材料、负责人陈述情况以及基地现场考核结果等,予以综合评估,最后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进入推荐目录名单。

(四)结果发布。遴选结果在新余教育局网上发布。

三、注意事项

(一)推荐目录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由新余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成员单位组织复审。

(二)基地(营地)在组织学生活动期间,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移出推荐目录,任何学校不再选择该基地(营地)开展研学活动。

(三)建立研学旅行基地(营地)退出机制。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移出推荐目录,取消研学旅行承办资格。

1.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

2.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3.出现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的,学校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的;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5.存在弄虚作假取得基地(营地)资格的;

6.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权益的;

7.其他违规情况等。

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请申报单位将材料准备齐全后于2021年10月11日前报送新余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育局一楼103室)。原件核对后归还申请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南彬?电话:****-*******

附件:1.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条件

2.新余市公益类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申报表

3.新余市民营类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申报表

新余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3.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学旅行 中小学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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