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造林常规苗木招标公告
2014年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造林常规苗木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与园林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JF********
2、招标项目内容:2014年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造林常规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平潭二号”木麻黄水培苗大苗等 其他货物(A99)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与园林管理局 ******** 平潭
木麻黄实生苗大苗等 其他货物(A99)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与园林管理局 ******** 平潭
相思树大苗等 其他货物(A99)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与园林管理局 ******** 平潭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03-12至2014-03-31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 李茹
6、联系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Http://www.fjjfjt.com E-mail: fjjf10@163.com
7、投标人资格: 1、经工商部门批准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和服务的育苗场、苗木场、种苗场或营林、园林绿化公司;2、不接受中介公司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近年来参与平潭造林绿化苗木投标中无弃标行为;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近三年内没有招投标不良记录;6、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联;7、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6条和第7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且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业务,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 2014-04-01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4-04-01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90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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