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外墙二次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外墙二次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外墙二次装饰工程已由玉发改投资【2009】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业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外墙二次装饰工程
招标编号:XY2014-012
项目编号:XYCG*******
建设地点:兴业县城南区
要求工期: 30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兴业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外墙二次装饰工程,二次装修铝合金装饰条、百叶窗和铝合金玻璃幕墙(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若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本企业注册人员,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取得兴业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投标时随投标文件提交)。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至2014 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在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须由专职投标员刷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 3 月 12 日至2014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业县住建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业县城南区 地 址:玉林市旺西路
邮 编: 537800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 蓝工
电 话:139*****828 电 话: ****-*******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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