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东阳公园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茶陵县东阳公园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茶陵县东阳公园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二次采购公告。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规定,依法对茶陵县东阳公园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以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
1、项目名称:茶陵县东阳公园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编号:CLCG-2014-007-2
3、工程内容:总投资约995万元
4、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本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的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5、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6、定标方式: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
1)投标人须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工程监理类任一组别中的资格单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4)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5)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监工程;
6)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
7)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截止前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注:湖南省内企业按湖南省建筑信息网发布的为准,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及转包。
9)并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资料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8、获取资料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请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④法人授权委托书(限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限拟任本项目的总监);⑤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资格证书。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10、报名及资料获取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到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办理。
1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上午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20日上午9:00;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13、招标单位: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艳新(152*****991)
代理机构: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茶陵县城炎帝南路
联 系 人:谭燕萍 王国强
联系电话:****-******** 传真:****-********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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