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建筑材料试验室压力试验机购置(重新)招标公告

厚街建筑材料试验室压力试验机购置(重新)招标公告

东莞市厚街建筑材料试验室压力试验机购置 (重新采购)
项目名称: 东莞市厚街建筑材料试验室压力试验机购置 (重新采购)
采购编号: HJCG*******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4年03月13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4年03月19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3月13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4月01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商贸中心九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4月03日 14: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4月03日 15:0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商贸中心九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4年04月03日 15:00
开标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商贸中心九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厚街建筑材料试验室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商贸中心七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厚街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商贸中心九楼
经办人名称: 杨先生、卢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

分包信息:
包号说明
A压力试验机购置
附件:HJCG*******东莞市厚街建筑材料试验室压力试验机购置(重新采购).doc 厚街镇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doc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厚街建筑材料试验室压力试验机购置(重新采购),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定义2.1招标人:东莞市厚街建筑材料试验室。2.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4日期:指公历日。2.5时间: 指北京时间。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3.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及验收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行业标准。4.2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4.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4.4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4.5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4.6货物验收。4.6.1验收工作由用户(或用户指定的单位)和供应商共同进行。4.6.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货物的相关资料,按用户提出的方式验收。4.6.3由用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用户有权拒绝接受。5.投标费用5.1 镇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招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5.2镇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6.1.1 投标邀请函;6.1.2 投标人须知;6.1.3 合同书格式;6.1.4 用户需求书;6.1.5 投标文件格式。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询问7.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镇采购中心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镇采购中心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镇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9.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镇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 价格部分文件(1)投标报价总表;(2)报价明细表。10.1.2 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2)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业绩表;(7)商务差异表。10.1.3 技术部分文件(1)投标人声明格式;(2)投标货物说明;(3)投标方案;(4)保证措施和培训计划;(5)技术参数差异表;(6)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7)交货事项;(8)质量保证。10.1.4 唱标信封(1)投标函复印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4)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10.2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需求等。 1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和副本 五份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2.3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12.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12.5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报价说明1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13.2报价应包括货物购置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13.3若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13.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5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14.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镇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镇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即¥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镇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镇采购中心、招标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16.4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6.4.1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厚街镇政府采购中心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厚街支行收款单位账号:********0447联系人:叶小姐,电话:****-********16.4.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厚街镇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 。16.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镇采购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6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示满七个工作日后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16.8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8.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4.2.2条规定修正标价的;16.8.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8.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8.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能接受对错误的修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7.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 ;(3) 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投标人名称、地址;(5)投标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17.4投标样品(如有):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须在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按17.3要求标记。17.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7.1~17.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镇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投标截止期18.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4月3日15:00;18.2 镇采购中心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镇采购中心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镇采购中心将依法废标。19.迟交的投标文件镇采购中心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镇采购中心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1.2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1.3 开标程序:21.3.1 开标会由镇采购中心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并在签名报到时出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其投标将被拒绝;21.3.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出席开标会的监督人员和及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1.4镇采购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经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提交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1.5唱标过程镇采购中心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2.1.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22.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23.1评标委员会。23.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3.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3.2.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3.2.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23.2.3评标办法: 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23.2.4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24.投标文件的评审24.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24.1.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主要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4.1.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不足的;(2)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所提供的必要资格证明资料无效或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7)主要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要求,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8)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24.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4.2.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4.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4.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2.2.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2.2.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4.3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3.1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24.3.2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24.3.3价格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Y/X)×100%×40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Y: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24.3.4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满分40分)(2)商务技术部分(满分6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满分20分)1公司实力(满分4分)①2010年以来连续两年工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得2分,只有一年获得的得1分,无得0分。②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无得0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满分2分)根据公司2011、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两年都盈利的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连续两年都亏损的得0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3业绩(满分8分)投标人2010年以来完成同类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4售后服务(满分6分)①根据投标人的遇障响应时间、保修期、培训方案的保证措施等指标综合评价。优:[5,4)分;良:[3,2)分;差:[1,0]分。②在东莞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广东省(非东莞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其它为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部分(满分40分)1所投产品性能情况(满分12分)根据所投设备技术是否先进、适用、能耗比高低、是否使用便利、易于维护等方面进行评价。优:[12,8)分;良:[7,4)分;差:[3,0]分。2对技术条款响应情况(满分15分)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评价。优:[15,10)分;良:[10,5)分;差:[5,0]分。3方案总体评价(满分8分)①对整体方案需求理解与分析的准确、全面、扩展,方案完整、可行综合评价。优:3分;良:[2,1)分;差:[1,0]分。②安装调试与验收方案等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性的综合评分。优:[5,3)分;良:[2,1)分;差:[1,0]分。4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情况进行评价。优:[5,3)分,良:[3,1)分,差:[1,0]分。24.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镇采购中心将依法废标。六、合同的授予25.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得出的评标结果,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之。2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7.1经招标人确认中标结果后,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须按履约保证金规定日期内向东莞市厚街镇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收款单位:东莞市厚街镇政府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缴交账号:********0447,开户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厚街支行。28.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账单一份用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镇采购中心。28.3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4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9.3中标单位不能把中标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29.4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将所签订的合同报镇采购中心备案。30.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后,经东莞市技术监督局检定合格并使用正常后一周内付95%合同款,验收合格一年后付5%的质保金。3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镇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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