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和永安直属库(搬迁重建)(代建)招标公告
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和永安直属库(搬迁重建)(代建)招标公告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和永安直属库(搬迁重建)项目(代建)
招标编号:FJTC-2013-006K
开标时间:2014-04-0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C-2013-006K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和永安直属库(搬迁重建)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服务函[2013]120号文和闽发改网法规函[20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投资,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代建单位。
2. 工程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和永安直属库(搬迁重建)项目(代建);
2.2工程建设地点:光泽直属库位于南平市光泽县坪山东路28号现光泽直属库区内;永安直属库位于永安市燕东街道陈达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光泽直属库拟新建仓容9万吨及其配套设施和设备,总建筑面积约24180平方米,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1056万元;永安直属库拟新建仓容7万吨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9569平方米,投资总额约人民币9579万元。
2.4代建管理费:光泽直属库暂定111万元(具体取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永安直属库项目实施时参照光泽直属库取费标准执行。
2.5代建范围: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和永安直属库(搬迁重建)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代建;
2.6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光泽直属库的总工期约900天,分三期控制:第一期:自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至项目开工前约120天;第二期:项目动工至预验收后具备装粮压仓条件日为止,不超过420天;第三期:自具备装粮压仓条件日至竣工验收,办理工程交付使用和资产登记,并向省发改委、财政厅、省粮食局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报送合格的项目代建总结报告止,约360天。
2.7项目代建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粮油仓库工程验收规程(LS/T8008-2010)》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其中功能配置、装饰装修、设备及附属工程标准达到合同及施工图要求。
3.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内容和标准为:
3.1投标人应为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同时企业营业执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的单位;
3.2投标人应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招标代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等资质之一,或者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省级国有投资公司;
3.3须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入选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名单》中的成员单位(闽建建[2012]6号文件中公布的名录名单成员单位)且未被清出名录库和限制投标。
3.4投标人拟担任本代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等注册执业证书之一;
注: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于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办理完成延续注册;若为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以及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6.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使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和永安直属库(搬迁重建)项目(代建)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省粮库代建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标处;
9.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4层,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郑章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林碧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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