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T2国内到达通廊灯箱媒体优化项目公示
首都机场T2国内到达通廊灯箱媒体优化项目公示
2021年我司以提升首都机场媒体品质、稳定客户经营、提升收益为目标,结合目前市场及2020年T2传统媒体广告项目招商要求及我司与航美联合广告合同约定,计划对T2国内到达通廊8个灯箱进行改造。在前期征求优化媒体同区域经营商及我司首都机场大客户意见后(大客户划定标准见附件一),对改造项目进行了评估及审批,现将相关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 媒体优化项目情况
航站楼 | 经营商 | 属性 | 项目名称 |
T2 | 航美联合 | 媒体面积加大 | T2国内到达通廊7个灯箱 媒体形式不变,面积加大 |
拆除 | T2国内到达通廊1个灯箱 |
最终优化方案股份公司已审核通过。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二、合同相关约定
合同期内,在广告经营费总额不低于现执行合同的基础上,航美联合可向机场方提出媒体拆除、新增、改造的申请,但须符合广告公司及机场方相关要求。
三、媒体优化实施原则
1、媒体品质提升原则
(1)需满足机场旅客服务、安全服务要求,媒体优化后媒体品质应得到提升,有益于环境及视觉效果优化;
(2)根据项目需要,部分项目需取得专业机构的媒体结构设计、消防安全等相关审核,在具备安全条件后实施。
2、媒体价值提升原则
媒体优化后的价值须按照广告公司规划部评估价格执行,整体收益应提升。
3、媒体产权及建设费
(1)媒体建设经营商负责,媒体产权归我司所有。建设标准及产权交接参照我司标准合同规定执行;
(2)媒体建设费均由经营商承担,不进行广告费核减;
(3)建设周期不进行广告费核减或合同期顺延。
4、经营原则
鉴于经营商自行承担建设费用,所有媒体优化后可享有完整一年的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可直接续约,可续约期限=365天-优化后媒体实际经营天数。标准参照2021年到期合同续约标准执行。
5、媒体优化资质
媒体优化实施前,所有大客户须按照我司2021年付款要求支付广告费,其余客户须按合同约定要求不得存在广告费欠款。
四、2021年媒体优化项目公示期介绍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本次公示期结束后,将对上述媒体开展优化工作。
若对上述公示内容进行咨询或提出疑议,请与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陈灵通、谢欣汝
联系电话:***-******** ********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客户细分标准及大客户名单
按照收入贡献、合作时间、履约情况等指标对客户进行划分,满足以下五个指标中的四个即为大客户,其余客户为普通客户:
1、2019、2020年北京总部金牌、优质客户;
2、2020年首都机场收入排名前10位,且贡献收入占比10%以上;
3、2017、2018、2019、2020年连续在首都机场广告业务收入贡献排名前10;
4、2021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
5、连续经营首都机场媒体5年以上。
大客户名单: |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文投航美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迪岸天空广告有限公司 |
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 |
西藏华君广告有限公司 |
北京沃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沃捷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
北京中翔博润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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