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台社区殡葬改革工程招标公告
关于彭家台社区殡葬改革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彭家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彭家台社区殡葬改革工程
工程地址:城阳区夏庄街道彭家台社区青银高速北侧黄埠顶
招标内容:该项目墓地面积约6亩,坟头395个,平除坟头,拆除立碑、地堰、祭台、香炉等,清运建筑垃圾,更换卧碑,碑文刻字,铺整道路,路面底层铺混凝土,上面铺草坪砖,山体护坡,每个穴位四周用石头路边石铺砌,每个穴位周围绿化苗木,外围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清单中因甲供部分材料,税率按3%计取,投标单位报价时需注意。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报名要求
本工程实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企业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一份(见公告下方附件1,附件2)及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个人页;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须同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个人页加盖公章;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交纳的投标保证金20000元,将相应的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携带银行单据到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换取收据。保证金进账凭证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彭家台殡葬改革工程)。
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城阳丹山支行源头分理处
账户: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经管统计审计服务中心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发布公告期间同时发售招标文件(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后,需与代理机构联系购买取招标文件。
七、媒介公告
本项目在城阳政务网、彭家台社区公开栏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八、招标周知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充分考虑招标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如:迟到、资料不全、弃标等行为的发生,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社区有权成立考核小组,对中标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中标人经现场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报名地点及表格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招标机构: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109室(银河路339号)
招标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彭家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郭海雁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元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贝贝
附件:1、《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竞投申请表》
2、《承诺书》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
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竞投申请表
竞投项目名称 | 彭家台社区殡葬改革工程 |
申请人 | | 营业执照号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竞投人提交资料明细 | 1、拟竞投方为个人的须携带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递交资料: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拟竞投方为法人的,须提供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的须递交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其他提交资料 |
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我方有意按规定参加彭家台社区殡葬改革工程竞投,且保证我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公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
备注:
1、为便于联系,本表内容请认真、准确填写。
2、开标时附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3、附承诺书
附件2
承诺书
夏庄街道社区产权交易中心:
我公司参与投标的彭家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彭家台社区殡葬改革工程交易项目,完全按照《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标,本公司对交易结果均予承认。
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全面的;
二、不以本人名义为《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以及《青岛市禁止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和集体资产经营项目的暂行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人员投标;
三、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货物服务采购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夏庄街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以及《青岛市禁止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和集体资产经营项目的暂行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人员投标;
四、不向所在社区与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有关的人员及亲属行贿,或安排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以及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
五、若违反有关规定,将自愿承担一切因该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列入信用评价体系黑名单;
六、未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如有任何虚假、瑕疵,我公司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与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签字: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