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夏荷郡一户一表永久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榕发夏荷郡一户一表永久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21]电力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榕发夏荷郡一户一表永久供电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村。
(2)工程概况:榕发夏荷郡建筑用地面积78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423.44平方米,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
(4)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榕发夏荷郡一户一表永久供电工程。
具体内容如下:(1)榕发夏荷郡一户一表-安装部分:新装环网柜、高、低压柜、低压计量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变压器、桥架等;新拉电力电缆、制作、安装户内冷缩电缆终端头等;(2)榕发一户一表-土建部分: S2#楼1#环网站(7#、8#环网)、S3#楼2#环网站(5#、6#环网)、S9#楼3#环网站(3#、4#环网)、S12#楼4#环网站(1#、2#环网)、S2#楼A1#配电室(4*800kVA)、S3#楼A2#配电室(4*800kVA)、S9#楼B1#配电室(4*800kVA)、S8#楼B2#配电室(2*800kVA +2*800kVA)、S12#楼C1#配电室(4*630kVA)、S11#楼C2#配电室(4*630kVA)A4#楼等制作设备基础、电缆管沟、接地、照明等设施,新建电力电缆排管、工井等;(3)榕发夏荷郡通信部分:新拉光缆、布放尾纤、光纤配线架等;(4)榕发夏荷郡自动化部分:新装DTU、工业级交换机、4G无线加密通信模块、通信管理机等;(5)榕发夏荷郡外线部分:敷设电力电缆及电缆头,新建电力电缆排管,工井利旧等;(6)应急回路:切换柜及切换柜进出线柜以及计量柜至切换柜进线柜联络电缆;切换柜与切换柜进出线柜母排(联络电缆);应急发电车接线箱及其接线箱至切换柜之间的联络电缆,切换柜及进出线柜位置改动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满足送电要求。
(5)工期要求: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福建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4)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5)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的10kv电压等级配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的10kv电压等级配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8)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或电力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或建筑电气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9)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至少8人。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出售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名时需带原件现场核验),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图纸等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到场并持项目经理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其各自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购买标书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10、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1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1405室,邮编:350009;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电 话:158*****382;
传 真: /;
联系人: 林工。
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
标签: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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