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实验室暖气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力学实验室暖气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力学实验室暖气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为河北工程大学力学实验室暖气改造工程项目的专项招标,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届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单位的企业信誉、施工实力、同类工程业绩、工程报价及保修承诺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1、招标文件编号:ZB*******
2、招标项目名称:河北工程大学力学实验室暖气改造工程
3、资格预审及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3月13日 至2014年元月19日,河北工程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学校行政办公楼105房间),预期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项目内容:①营业执照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原件;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外地投标单位可用资质原件扫描件进行投标,资质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受理。( 以上资质及委托书原件开标时须带现场审验)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中行邯山支行卡)户名 :王锡忠 卡号 :****************056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伍仟整开标现场交纳。(中标单位改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现场退回)。
7、标书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 3月21日 下午:3:00时;河北工程大学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或留意我校招标信息网招标公告相关变动信息。
8、投标联系人:常建军 电话:****-******* 王锡忠 电话:****-*******131*****175
9、技术联系人孙贵平 ****-*******
注:报名时请登录河北工程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haobiao.hebeu.edu.cn)下载“投标单位报名表”,资质原件扫描件填写后发至邮箱:zhaobiao@hebeu.edu.cn (填写时必须注明所报标段)或到报名点交纳。

  河北工程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十三日

河北工程大学力学实验室暖气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为河北工程大学力学实验室暖气改造工程项目的专项招标,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届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单位的企业信誉、施工实力、同类工程业绩、工程报价及保修承诺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中标单位。第一章综合说明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1.1工程名称河北工程大学力学实验室暖气改造工程22.1建设地点河北工程大学院内33.1维修内容力学实验室更换采暖管道;4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5.1质量标准合格66-1最高限价5万元77.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维修内容项下所有内容;更换室内采暖管道:1、DN20管:290米2、DN25管:265米3、DN40管:255米4、DN50管:15米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周边便道的设施和绿化带的花草树木,负责到市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许可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一起费用。中标方须负责办理该工程的消防审批手续及办理手续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否则,均由中标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在施工期间做好围护工作以确保教师、家属及行人的安全。第二章投标需知一、参加投标的企业证件应该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证件不齐或不在有效期内者将不允许参加投标。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具备此资质者不允许参加投标。三、投标企业须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人选及其执业证件,本工程要求现场负责人应是具有施工经验的2级注册建造师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不得随意进行调换,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以上证件开标时验原件投标书中留复印件。四、材料要求及做法原室内采暖管道拆除,按原管道位置原径更换新管,新换管道为国标镀锌钢管,丝接。五、工程质量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材料试验、检测费用均由中标方负担。2、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甲方提交两套详实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和施工资料。六、投标报价及费用说明1、本次采用由投标单位招标文件所规定材料及工程做法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预算进行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和图纸仔细踏勘现场,任何疏忽和遗漏均由中标方承担,查出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在答疑时一并解决,施工时以图纸为依据,否则,一经中标将不再追加任何工程造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除外)。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之日起二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本工程所需的水费、电费、基础处理、运费、材料费、安装费、施工费、绿化带赔偿费、手续办理所需费用、拆除费、废弃物清理费、试验、检验检测费以及系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全部工程内容所发生的费用。3、报价采用工程造价包干报价,一经中标,除设计变更、甲方的现场签证外,中标价为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投标人投标书中所附工程预算必须加盖造价师执业章。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价而变动。4、投标报价应依照招标文件及所附图纸资料和有关技术说明,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情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参照河北省2008定额进行编制,自主报价。投标报价采用包干报价形式。本合同项目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只有标价的各项目价格单项中,没有列出的项目费用都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价格中。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所需进行的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管道挖沟槽及回填土方和外购土的工程量,请投标人根据图纸标高现场实测后确定并据此报价。如果报价表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他款项中已综合进行计算,不需附加任何说明等。5、预算外费用不再调整,如技术措施费、抢工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劳保基金、建管费、环境保护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和调整.施工中废弃物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部分在决算时以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的中标价格及下调系数为依据,进行调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价而变动。8、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承包方负责清理并承担费用。9中标方购买的主材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采购及使用。七、工期工期60日历天,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顺延的情况外,不考虑其它任何因素,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没有预付款,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5%,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不计利息。九、保修期及要求1.本工程保修期:该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施工单位接到修理通知后,应在一日内着手修理,若出现延误,甲方可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或其它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第三章招投标事宜一、投标须知1、投标单位在校招标办领取招标文件后,持标书费收据到校园规划与建设处领取施工图纸。图纸押金500元/每个标段,投标单位应爱护图纸、资料,不得在图纸、资料上乱写乱画。开标后未中标单位将图纸、资料退回后图纸押金如数退还。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在签名报到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五仟整,未中标单位在开标会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发标时收取的报名费、标书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中标单位以其它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⑵、施工过程中有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按规范施工、不严格履行合同的; ⑶、私自分包、转包的; 3、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现场集中踏勘另行通知。三、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以上证件开标时验原件,投标书中留复印件)4、企业简介:设备设施、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施工布置及方案、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检测手段,环境保护及噪音控制的措施等。5、主要业绩:近年来在国内高校和邯郸市的工程业绩与本标的物相同或相近的. 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报价单及投标人承诺的优惠条件; 8、投标书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柒份,标书一律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书应加盖公章并密封,于开标日自己携带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四、开标、评标1.招标单位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对招标文件的认可及已出席开标会。迟到、不到按自动弃权处理。2.开标会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投标单位需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介绍情况、宣读投标文件。 3.中标条件在满足建设单位招标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中标。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施工质量、生产经营实力、企业信誉、保修服务及其他承诺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本市企业或外地企业在本市常年驻有固定的经营、维修机构和人员的可优先考虑。5、开标日期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合同的签订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对方弃标。六、本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是中标后甲乙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对以上条款认可者方可参加投标。九、本项目招标的责任单位为河北工程大学校园规划与建设处,文件中涉及到的技术细节问题可致电 ****-*******咨询,联系人:孙贵平河北工程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4年 3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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