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梧州市十四届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精神及国家林草局驻广州专员办、自治区林业局在岑溪市花岗岩开采涉林问题整改督导检查时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梧州市“绿网·飓风2021”专项行动、梧州市2021年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全部征占用林地台账

(一)完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台账

对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项目台账进行梳理,并按照年度分类整理长期使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台账,做好档案归类,填写附件1、2,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至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

(二)加强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到期回收工作

??对临时使用林地已到期项目,必须依法及时回收,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及时恢复森林植被,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做好组织验收,确保复绿效果。

(三)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界工作

为防范项目建设过程超范围使用林地,出现违法行为,县(市、区)林业局应提前介入,指导项目业主在提交使用林地申报手续的同时,按照使用林地红线定桩落界做好标识;林地管理员进行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时,查看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是否一致。对目前已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在建项目,在5月底前组织项目业主按照批准的红线,完成定桩落界做好标识。

二、做好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的案件清理工作

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排查,建立案件数据库,实行动态台账管理,整改完成的及时销号。对已依法处罚的违法占用林地项目,确需要继续使用林地,且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指导业主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不需要继续使用林地、不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建设项目,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复绿并做好验收。

三、抓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管理

建设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许可后,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征收、征用林地上的林木的,各县(市、区)林业局应当通知项目业主及时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无证采伐林木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四、落实建设项目监管责任

建设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后,巡查监管一定要到位,要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每个项目的巡查责任领导、责任人,巡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留有痕迹,巡查过程要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发现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要马上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依法查处。

五、对全市范围内的矿山进行一次使用林地情况排查

为吸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的岑溪市花岗岩矿山问题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在5月底前,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使用林地情况组织一次无人机航拍,填写梧州市涉林矿山使用林地核查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提供矿区范围、航拍图、已取得使用林地许可、已作出行政处罚的矢量数据库,在6月5日前报送至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龙玉璘,联系电话:158*****763,邮箱:wzslzy@163.com。

附件:1.梧州市 县(市、区) 年度建设项目长期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台账

2.梧州市 县(市、区) 年度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台账

3.梧州市涉林矿山使用林地核查情况一览表

??2021年5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使用林地 林业局 监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