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民政府青菏街道办事处河道清淤、排水管道及桥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曹县人民政府青菏街道办事处河道清淤、排水管道及桥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7 11:02信息来源:********4">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
曹县人民政府青菏街道办事处河道清淤、排水管道及桥涵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供应商须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到鲁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市济南路与钱塘江路返乡创业孵化基地507室)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4 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曹县人民政府青菏街道办事处河道清淤、排水管道及桥涵改造工程? | 1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未承担在建项目;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6、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52.815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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