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服定点生产企业项目预备招标公告

中小学校服定点生产企业项目预备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购置清城区中小学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项目预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35-1401G95N003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购置清城区中小学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采购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信息预告内容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835-1401G95N0031
二、项目内容:全区共84所中小学,学生数共90025人。其中60所小学、24 所中学;中小学在校学生数:小学63614人,初中26411人。小学一年级12494人、初中七年级8941人。
三、服务期限:3年,2014年~2017年(具体时间以签定合同为准)
四、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自2014年 3月13日至2014年3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五、递交意见要求
1、递交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意见形式:供应商可将书面意见按以上地址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向本中心提交(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本公司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联 系 人:赖先生、钟先生
电 话:、****-*******、0763-*******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水关口15号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林小姐
电 话:****-**************
传 真:****-*******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3年1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必须具有此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供应商进行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二、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1、本项目为清城区中小学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采购,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进行整体投标报价。2、全区共84所中小学,学生数共90025人。其中60所小学、24 所中学;中小学在校学生数:小学63614人,初中26411人。小学一年级12494人、初中七年级8941人。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年限:3年,2014年至2017年。(具体时间以签定合同为准)二、总体要求1、采购人无义务保证中标人每年采购的实际数量。2、投标人在满足项目的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欢迎提供其他优惠条件。3、投标人必须保证在采购年限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不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及化学用剂,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4、采购年限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应不低于本项目规定“标准与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否则为不合格产品,学校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5、没有在清城区内设立售后服务点的企业若中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人要求设立售后服务点,并做出书面的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6、全区统一供货价,实际供货价以经清城区物价局备案的中标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为执行标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采购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三、项目内容及投标要求1)、小学序号校服名称及内容用料要求1小学夏装针织运动服短袖T恤衫A款单面丝盖棉 60%棉40%聚酯纤维短袖T恤衫B款单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短裤双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长裤双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2小学冬装运动服A款长袖衣双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长裤双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3小学冬装运动服B款长袖衣全光丝绒100%聚酯纤维长裤全光丝绒100%聚酯纤维4小学冬装运动服C款长袖衣斜纹水密桃(含内衬)长裤斜纹水密桃(含内衬)5小学夏装制服短袖衬衣TC精梳府绸35%棉65%聚酯纤维短西裤TC沙卡 35%棉 65%聚酯纤维长西裤/裙TC沙卡 35%棉 65%聚酯纤维6小学冬装制服长袖衬衣TC精梳府绸 35%棉65%聚酯纤维西装外衣(含里衬)精梳混纺华达呢20%粘纤 80%聚酯纤维长西裤/裙精梳混纺华达呢20%粘纤 80%聚酯纤维背心(含里衬)精梳混纺华达呢20%粘纤 80%聚酯纤维7小学冬装夹棉褛单件冬外衣斜纹水密桃2)、中学序号校服名称及内容用料要求1中学夏装针织运动服短袖T恤衫A款单面丝盖棉 60%棉40%聚酯纤维短袖T恤衫B款单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短裤双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长裤双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2中学冬装运动服A款长袖衣双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运动长裤双面丝盖棉 35%棉65%聚酯纤维3中学冬装运动服B款长袖衣全光丝绒100%聚酯纤维长裤全光丝绒100%聚酯纤维4中学冬装运动服C款长袖衣斜纹水密桃(含内衬)长裤斜纹水密桃(含内衬)5中学夏装制服短袖衬衣TC精梳府绸35%棉65%聚酯纤维短西裤TC沙卡 35%棉 65%聚酯纤维长西裤/裙TC沙卡 35%棉 65%聚酯纤维6中学冬装制服长袖衬衣TC精梳府绸 35%棉65%聚酯纤维西装外衣(含里衬)精梳混纺华达呢20%粘纤 80%聚酯纤维长西裤/裙精梳混纺华达呢20%粘纤 80%聚酯纤维背心(含里衬)精梳混纺华达呢20%粘纤 80%聚酯纤维7中学冬装夹棉褛单件冬外衣斜纹水密桃注:由于清城区各街镇的经济状况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各校对校服需求种类也不一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确保各校均需要购置全上述的所有校服品种和款式。校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从上述校服品种中选定采购品种。四、标准与规范本项目校服适用标准与规范:1.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2012;2.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3.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GB18401-2010;4.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GB/T8685-2008;5.棉服GB/T 2660-2008;6.衬衣GB/T 2660-2008;7.儿童服装、学生服FZ/T81003-2003;8.机织学生服GB/T23328-2009;9.针织学生服GB/T22854-2009;10.纤维含量FZ/T01053-2007五、最高指导价1)、小学序号校服名称及内容最高指导价(元)1小学夏装针织运动服短袖T恤衫A款25短袖T恤衫B款22短裤19长裤222小学冬装运动服A款长袖衣37长裤333小学冬装运动服B款长袖衣29长裤254小学冬装运动服C款长袖衣37长裤335小学夏装制服短袖衬衣21短西裤22长西裤/裙276小学冬装制服长袖衬衣26西装外衣(含里衬)49长西裤/裙31背心(含里衬)297小学冬装夹棉褛单件冬外衣662)、中学序号校服名称及内容最高指导价(元)1中学夏装针织运动服短袖T恤衫A款28短袖T恤衫B款25短裤21长裤252中学冬装运动服A款长袖衣41运动长裤413中学冬装运动服B款长袖衣36长裤294中学冬装运动服C款长袖衣41长裤375中学夏装制服短袖衬衣24短西裤25长西裤/裙316中学冬装制服长袖衬衣27西装外衣(含里衬)54长西裤/裙34背心(含里衬)327中学冬装夹棉褛单件冬外衣84★每一款服式每件的单价报价范围:最高指导价的90%≤投标价≤最高指导价的100%,为有效报价,即:优惠下浮率报价必须介于0%至10%之间。投标人只要任一件服装单价报价超出报价范围,则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均作废标处理。六、投标样服1、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共 5 套/件实物样服(身高为 160 cm)。序号递交样服名称、内容样服数量备注1夏装针织运动服(短袖衣A款,短裤/长裤)一套款式及颜色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冬装运动服A款(长袖衣,长裤)一套3夏装制服(男/女短袖衬衣,短西裤,长西裤/裙)一套4冬装制服(男/女长袖衬衣,西装外衣(含里衬),长西裤/裙)一套5冬装夹棉褛一件2、样服内包装必须剔除一切与制造、销售厂商有关的标识(如厂标、品牌等),同时必须保留耐久标识,包括型号/纤维成份/洗涤说明标志。★3、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校服实物样板的面料(具体要求见检验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地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技术检验(所有检验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必须附上由地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原件),该检测只针对本项目,委托单位请注明: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质检报告的出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挂网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之间(当天不计),否则该质检无效,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做无效标处理。4、检验内容:(1) 夏装针织运动服(短袖衣A款,长裤)(2) 冬装运动服A款(长袖衣,长裤)(3) 夏装制服(短袖衬衣,长西裤)(4) 冬装制服(长袖衬衣,长西裤)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纤维成分含量、含棉量、克重、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磨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的检验项目。送检要求:送检产品的面料名称须清楚注明:(季节穿用)(类别)校服主面料5、样服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本项目“采购人需求”中对于校服质量的相关规定。6、样服必需与投标文件分开独立封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必须贴上《投标样服包装袋封面》: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人:样服清单: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此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每一款样服中必须标明以下数据:面料品名,纤维成分,针织面料的重量(克/每平方),梭织面料的纱支。”投标人把所需罗列的内容用A4字打印下来,放置于每套样服包装里面。7、投标人必须递交各自所设计制作的实物样服彩色图片,实物样服必须与彩色图片相一致,并在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与实物样板尺寸表一起,放入“样服说明”信封中密封单独封装,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要自备展衣架,方便投标样服的展示垂挂。9、不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样服均可被拒绝而导致投标无效。10、所有投标样服,除了中标人、两名中标备选人提交的样服及样服相关资料在采购期间存档不予退还之外,其余投标人提交的样服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取回样服,则视为自动放弃样服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服的包装污损不负任何责任。七、对中标人要求1、中标人在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前,须向各校提交校服样板作为验收依据;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本项目“标准与规范”,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校服加工后,采购人有权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并对未执行相关标准的校服生产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2、在采购年限内,校服适量指标、范围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范围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3、中标人必需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4、校服的质量标准按《广东省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规范》执行。中标人每批次校服交货前,校服生产企业必须提供由地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件,学校才予以接收。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及化学用剂,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6、中标人须配合各校量身,零购校服的服务,有计划进行生产。中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面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按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执行。7、中标人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应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校服,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应履行更换、重做、退货的义务,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人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8、中标人免费提供3年有效的常用耗材(如拉链,纽扣等)。9、中标人必须对清城区各街镇中小学校的在册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的校服实行全免或部分减免的优惠办法。10、对于特殊身材需量身订做的校服,由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到学校量体,时间由学校指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11、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自行选择色样和款式,中标人在核算价格时,要充分考虑服款式的复杂程度及颜色的影响。12、中标人不得将制作学生服经营权(业务)转包、分包给其它经营者或在市场上自行采购。一经发现除取消其成交资格外,立即中止合同,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13、采购年限内,在不影响校服的生产、供应、售后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中标人需制定合理的原材料采购计划以及原材料、(半)成品校服库存方案,采购年限结束后,相关原材料及(半)成品校服均由本次项目的中标人自行消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14、中标人必须在清城区设立售后服务点,为使售后服务点在各街镇内地理分布与数量合理科学,中标人须按照所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的要求执行。八、对投标人报价的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每件服装单价必须是唯一的,不得有多个单价。2、每一款服式每件的单价报价范围:详见上述第五条“最高指导价”标“★”要求。3、投标人对所投项目每一款服式报出每件的单价,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4、对于同一服式,不同尺码适用于同一单价。5、报价中必须包含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检验、完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方及学校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九、履约保证金及年审制度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RMB: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履约保证金的交缴时间和方式: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另行通知;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人资格,应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招标方可以顺次选择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有权拒绝其余的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招标。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年限内分两批等额返还:(1)2015年年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RMB: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2)2017年合同有效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RMB: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4、履约保证金的没收:4.1.中标人被通知签约而拒绝签约的;4.2.未满三年采购年限,中标人自行终止合同的;4.3.在采购年限内,中标人未遵守在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校服质量、服务等承诺,在质量配送、售后服务方面有重大过失的;4.4.在采购期内,中标人未能通过每年的供应资格评审,被采购人取消供应商资格的;4.5.中标人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招标方有权启动履约保证金,以赔偿招标方的损失,由于中标人的过失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金额予以赔偿;5、对不执行合同的中标人惩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上报财政管理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取消其今后在清远市清城区的校服投标资格,并报市教育局备案。6、中标人的年审制度:6.1.中标人的年审时间:具体时间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6.2.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对中标人每年年审。7、每年中标人均需接受抽检,必须将抽检的校服送至地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全面质量检验,并向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提交检验报告,以保证中标人抽检的校服各项指标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其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3 “监管部门”是指:政府采购中依法享有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机构。本招标文件的监管部门相关信息如下:监管部门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763 - *******传真:0763 - *******地址:清远市金碧路财政综合大楼。2.4、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接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清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格登记并交纳壹仟元(RMB:1000.00元)的信息服务费。办理供应商资格登记手续的相关信息如下:1)、填报一式一份的《清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表》,并提供经企业法人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2)、账户资料办理供应商资格登记单位名称:清远市计算机学会。账号:****************042。开户行:工行北江办。款项名称:信息服务费。3)、联系人信息联系人:清远市计算机学会黄女士联系电话:****-*******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若有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3.3、如招标文件无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产品的范围及规定按财库[2007]119号文件及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执行,且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采购价格。3.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为汇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帐号:****************27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新城支行4.3、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书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2、在规定的时间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或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发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十五个日历日,在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可适当缩短投标准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9.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参加投标的除外)13、联合体投标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且在有效期内。15、产品合格性15.1、投标人应递交能证明其所投产品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16.3、如无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递交的《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函》载明的帐号信息无息原额一次性退还落标投标人;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递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递交的《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函》载明的帐号无息原额一次性退还中标人。16.5、若项目被评定为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递交的《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函》载明的帐号信息无息原额一次性退还。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处理: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投标的截止期和有效期17.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要求澄清的文件除外)。17.2、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3、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17.4、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光盘或U盘形式)。18.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函》、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一起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函”字样。18.2、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代表用姓或姓的首字母亲笔签字或加盖骑缝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18.5、投标文件格式内注明要求签字或签署的位置必须为亲笔签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8.6、投标文件格式内注明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开标函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开标函”字样。19.2、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1、开标2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全部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有)、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如有)。2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督机构代表(如有)签字确认。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评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2.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步骤详见招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初审23.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和标记等。23.2、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投标时,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且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的;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负偏离的。10)、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投标的详细评价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26、授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此类推。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若出现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情况,则以其技术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6.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4、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质疑和投诉27、质疑如果投标人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交书面质疑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27.1质疑书必须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7.2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27.3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27.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27.5质疑人拒绝配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27.6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活动,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27.7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质疑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28.2、投诉书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三、投诉书”的格式和有关投诉的规定进行。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合同的订立29.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合同初稿给采购人进行审核。29.2、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关备案。30、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备案。八、适用法律31、适用法律31.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31.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评标方法32.1、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 法进行评审。33、评标步骤33.1、初审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33.2、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价;2)、技术评价;3)、价格评估;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价格分值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的,其价格得分计算方法如下:若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评审时将对该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认定原则:(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上述原则以投标人所提供的第三方有效的证明文件为依据对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是否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作出判定。33.2.4综合比较与评价。33.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附表一: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1按招标文件要求(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已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已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8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9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3年11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102013年11月份或之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112013年11月份或之后社保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种):1)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2)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12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13投标人必须具有此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负偏离的。特别说明: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按此表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无特别要求,均提供复印件)或不符合上述审查内容的任意一条,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附表二:评分细则附表(技术部分评分表)(40分)评分因素评分项目评分细则技术响应技术响应情况5分全部指标合格得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最高扣至0分投标样品外观质量、技术和耐久标识样服的面料质量水平(按检验结果结合样服实物感观,如一致性、手感、织物结构等)6分优 5-6分良 3-4分一般 0-2分样服的缝制工艺5分优 4-5分良 2-3分一般 0-1分样服的本身尺寸差异(门襟/側缝/肩宽/挂肩/袖长/裤长/裤腿宽)4分横向比较0-4分样服的表面疵点(纱疵/织疵/门襟平直/拉链顺平完好/平服熨烫/无油、污渍、修疤(痕)/色差/锁眼间距/扣眼互差/拉链纽扣无针洞、破洞/无丢工错工缺件等)5分符合满分,每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样服的面辅料匹配性(感观评定)3分横向比较0-3分样服的耐久标签(号型/纤维成分/洗涤说明标志)2分横向比较0-2分校服专项监督抽查质量往绩2009年至2013年经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校服专项监督抽查合格报告【以投标人提供的省级专项抽查报告关键页(投标人名称、抽查结果等)为评分依据】8分≥22份,得8分;≥15份,得5分;≥10份,得3分;10份不得分供货保证承诺2分横向比较0-2分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3.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 章投标文件格式),以便评审委员会核对,评标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0分。(商务部分评分表)(45分)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详细说明(" "的数值包含在所在区间内)企业校服生产年限及硬件实力校服生产年限(参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以校服采购合同为准)6分10年或以上:得6分;5-9年:得3分;5年以下:1得分。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并提供生产场地平面规划图和实景照片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6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得6分;建筑面积5000-9999平方米的,得3分;建筑面积2000-4999平方米的,得2分;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同类项目业绩经验2011年至今承担过定点校服生产项目业绩(提供以市/县/区教育部门为单位的验收报告和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4分提供1份完整的项目证明,得1分,最高得4分;无,得0分。设备配置(请提供购进税票或其它有效的证明材料)缝纫机及配套衣车种总台数(橡筋车,双针车,蒸汽烫斗,打纽机,纽门机等)6分400台或以上,得6分;200-399台,得3分;50-199台,得2分;49台以下,得1分。企业认证与信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服装类产品,并通过年审的证书复印件6分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服装类产品,并通过年审的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服装类产品,并通过年审的证书复印件守合同重信用6分至今连续8年或以上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6分;至今连续3-7年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3分;至今连续2年以下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1分。商标注册2分以投标人名义获得商标注册证的,2分;无商标注册证的,0分。企业近三年(2011-2013年)经营的校服产品获得的质量荣誉3分国家级的荣誉证书牌照,得3分;省级的荣誉证书牌照:2分;市级的荣誉证书牌照:1分;市级以下的荣誉证书牌照:0分。企业在职人员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提供在职人员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连续购买社保材料为评审依据)3分被评为优的,得3分;被评为中的,得2分;被评为一般,得0-1分;售后服务【评价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增订和更换要求的响应;特殊身材量体后交货时间;投诉受理的响应;客户反馈意见等)】3分横向比较0-3分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价 格 评 分 部 分(15分)※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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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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