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11日兰高速济宁北至菏泽界段大修工程表面活性型温拌添加招标公告
G1511日兰高速济宁北至菏泽界段大修工程表面活性型温拌添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1511日兰高速济宁北至菏泽界段大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3]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业主代表及招标人为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出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CG********1 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1511日兰高速济宁北至菏泽界段大修工程起点桩号K277+000,终点桩号为K308+880,全长31.88公里,高速公路标准,双向4车道,路面宽度2×11.75米。工程主要内容为:(1)主线K277+000~ K308+880路面及桥面维修;(2)济宁西、嘉祥互通区匝道路面病害维修;(3)波形护栏更换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维修。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表面活性型温拌添加剂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具有设区市及以上区域代理资质的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内具有累计200吨及以上温拌剂供货经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15 日至2014年 3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28号8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委托书(如为代理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09 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燕开大酒店六楼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79号)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建设南路23号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28号8号楼
联系人:张 强 联 系人:赵建伟
电 话:****-******* 电 话: ****-******** 158*****621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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