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村落主干道及自然村道路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林山村落主干道及自然村道路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山村落主干道及自然村道路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工程建设规模:16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1117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9930分,

b)提交地点为:西天尾镇综合文化站一层会议室

c)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

电话:152*****535,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351100

电话:1********95传真:/

联系人: 小何

10. 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标签: 道路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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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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