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第一期)招标公告(第二次)
城区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第一期)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城区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项目(第一期)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核[2014]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委托业主为沅江市市政建设重点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CHN2014-YJ03
2.2工程名称:沅江市城区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项目(第一期)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沅江市城区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项目(第一期),招标内容分为:第一部分:沅江市新沅路-沅江大道、庆云山路-琼湖东路、新沅路-琼湖路(升级改造)信号灯及安装采购,第二部分:沅江市新沅路-沅江大道、庆云山路-琼湖东路、新沅路-琼湖路(升级改造)电子警察、电子警察管理系统中心设备、软件及安装采购,招标项目具体明细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建设地点:沅江市城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五年内1份已验收的同类项目业绩(包括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
5.2报名地点: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市城区琼湖西路);
5.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合格)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及同类项目业绩1份(包括信号灯和电子警察)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报名资料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伍仟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现场踏勘及答疑:
不组织现场踏勘。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的送交。
地 点: 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市城区琼湖西路)
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4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委托业主:沅江市市政建设重点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皮华
电 话:189*****866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胡杰
电 话:130*****599 159*****922 ****-*******
邮 箱: QQ:********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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