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外国语学院语音室设备设施更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外国语学院语音室设备设施更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总务处根据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供应商: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外国语学院语音室设备设施更新采购
项目编号:ZB2111
采购内容:语音室专用耳机,键盘,鼠标,相关设备维护等
序号 | 名称 | 简单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1 | 语音专用耳机 | 头戴封闭式立体声耳机,带抗静电话咪,动圈式工作方式,直放型导线,(须与现有语音系统完全兼容,保证教学语音对讲与英语专业考试音频传输质量) | 副 | 180 |
2 | 线路更新 | 语音室所有设备强弱电、音视频线路、电源适配器及全部接口排查、维修更换(BV2.5电源线、电源插座开关与插线板,超六类网线、水晶头更换制作、VGA+HDMI视频线、VGA+HDMI接头、3.5mm音频线+音频接头、照明+空调线路、电箱+空气开关+漏保、线槽线管等) | 点 | 234 |
3 | 键盘 | 防水耐脏 | 个 | 20 |
4 | 鼠标 | USB光电 | 个 | 40 |
5 | 电脑维护 | 电脑、显示器及所有配套硬件、软件维护与更换(一年),需提供不少于两次主板除尘。 | 套 | 78 |
6 | 语音终端维护 | 语音学习终端及软件维护与配件更换(一年) | 套 | 74 |
7 | 静电地板 | 教室静电地板修缮与更换 | 间 | 4 |
8 | 原有设备调试 | 整体计算机设备(主机、显示器、键鼠硬件+操作系统、同传管理系统、教学软件)、语音设备(语音终端、耳机+控制系统)、多媒体设备(功放、多媒体控制器、音箱、投影仪、白板)、交换机和全部终端系统集成恢复正常运行(含教师学生桌椅),技术培训及服务等,保障正常教学。 | 间 | 6 |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书为准)
项目预算:14.1万元
二、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项目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
2、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详见本公告第三条):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1、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专业技术能力等),加盖公章。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提供企业报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距报名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4、提供企业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他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公告第二条所提及的企业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
请提供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14:00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发至邮箱:
jlzb@jlxy.nju.edu.cn
邮件主题:【ZB2111】外国语学院语音室设备设施更新采购项目
邮件正文:投标申请表(见下表)
投标申请表 |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单位 | |||
投标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手机号 | |
单位法人 | | 联系手机号 | |
联系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邮件附件: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若发生以下事项导致报名未成功,总务处概不负责:
1、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的;
2、因未按上文要求提供投标申请表及附件,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总务处主页。
2、技术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周老师 ***-********
报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刘老师 ***-********
3、本招标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4、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学校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总务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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