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2013年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彭阳县2013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2013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 宁环发[2013]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
2.2标段划分:
Ⅰ标段——冯庄乡3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
Ⅱ标段——小岔乡3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
Ⅲ标段——王洼镇集污管道工程;
Ⅳ标段——草庙乡集污管道工程,新集乡100立方米化粪池;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2.5项目投资:5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七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区外施工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宁备案许可,近三年的类似工程业绩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彭阳县 地 址:宁夏固原市下东海宋家巷一区
联系人: 高 明 联 系 人: 马 玲
电 话: 139*****319 电 话: 138*****725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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