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人民法院电力悬浮门招标公告
望城区人民法院电力悬浮门招标公告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电力悬浮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电力悬浮门政府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望财采计2013-1400
委托代理编号:HNZYCG2013-114
3、项目预算: 1480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3 月 13 日起至2014年 3 月20日,每日上午 9 时到 12 时,下午 3 时到 5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167号4楼 (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5.2投标者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登录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4 年 3 月 21日14: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4 年 3 月 21 日 14:30 时。
6.3开标地点:望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开标室(望城区高塘岭镇文源中路29号)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仟肆佰捌拾元整。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
账号:1901 0180 2920 1121 170
7.3缴纳时间: 2014 年 3 月 20 日 16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
联系人:马京 电话:139*****9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167号4楼
联系人:谢平芳 杨凌剑 谭珊 电话: ****-********
3、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制作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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