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海滨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实施公开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RMYY-2021-Y-023

二、项目内容

1. 货物名称:医用液态氧

2.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

3.磋商范围:项目需求书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4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供货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且所投产品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交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或其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物资装备部。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物资装备部获取磋商文件。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无需踏勘。

八、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9日上午09:00。

2.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09:00。

3.磋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会议室。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俞老师***-********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液态氧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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