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田间道路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田间道路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灌南县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田间道路工程(一标段)

竞争性发包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编号:GNX********401

1、灌南县农业委员会的田间道路工程施工,已经 灌南县政府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施工 的投标。

2、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项目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3.2招标工程项目规模: 约2258平方米

3.3招标工程项目结构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

3.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田间道路工程施工

3.5工程投资额 约21万元

3.6工程建设地点为:灌南县新安镇闸北村

3.7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GNX********401
田间道路工程施工
竞争性发包
20

3.8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4 年 3 月 30 日至 2014 年 4 月 29 日, 30 日历天。

3.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4、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资格审查条件:

4.1资质条件:

4.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1.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 (含)以上资质(二级及以上限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4.2资格审查相关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2.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2.8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9.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投标单位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来无行贿记录证明。

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来无行贿记录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提供(原件)。出具时间2014年3 月17日至2014年3月 19日。

4.2.9.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行政区域的,其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竞争性发包文件附件三)

②若投标企业属非本省行政区域的,其企业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

4.2.9.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2008]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2.9.4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非本省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原件)。

5、竞争性发包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 2014 年 3 月 12 日至 2014 年 3 月16 日登陆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报名,并获取竞争性发包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获取竞争性发包文件,否则将导致报名失败!)。

5.2投标人在投标准备期内必须及时制作网络投标文件(无需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因网络投标文件未上传或操作不当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包文件中相关事项说明:

6.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3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详细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7、温馨提示: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

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附: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 135*****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543

杭云飞 138*****446

广联达软件 郑 磊 138*****568

注:江苏CA已在本地设点办理,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北路66号地税局二楼CA证书窗口办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莉莉、180*****017

8、其他说明:

8.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对商务报价评审之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审,只有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有完整的施工方案;

(2)是否有施工机械进场计划,且可行;

(3)是否有工程材料,进场计划;

(4)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行;

(5)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详细可行;

(6)现场管理班子配备是否合理;

(7)工期指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与具体计划表无矛盾之处;

(8)质量指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该项评审后,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都不合格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最后由发包人按相关法规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传真:

邮 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住建局四楼

电 话:****-********

经办人:季明磊 王霞 传真:****-********

邮 编:222500 E-mail:gnzbdl@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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