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药学院线上课程微视频制作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大学药学院线上课程微视频制作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大学药学院拟开展线上课程微视频制作工作,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竞价比选。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药学院线上课程微视频制作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该项目评估最高报价为人民币:199000.00元(十九万九千元整)。若对附件需要解释,请联系成都大学药学院王老师,联系电话:187*****330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5门课程微视频录制和后期制作(不少于1650分钟)

2.用途的简要说明:用于线上课程建设、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3.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附件1。

4.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1年内。如需延长交付期,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2)最高限价:该项目评估最高报价为人民币:199000.00元(十九万九千元整)。

(3)在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之前,乙方应对评估报告进行全面的检验审核,以保证其符合甲方要求。

(4)交付评估报告时,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项目要求、项目服务内容等进行验收。

(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均为本招标项目的验收依据。

(6)验收标准:所交付课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一流课程建设标准,符合采购人关于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视频与比选文件要求的质量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乙方应无条件予以修改完善。

(7)售后服务要求:在课程交付后 12 个月内,如课程因内容更新等原因需要更新课程资源,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占原课程资源 5%的拍摄或修改服务。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起 30 日内支付总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余款 50%。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2日

2.公开比选时间: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上午十点。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药学院4楼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项目报名表(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3)

(5)比选申请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4)

(6)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3名中选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由比选小组根据投标单位递交的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等进行评选。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7*****330


标签: 视频制作 课程 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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