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零陵科创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零陵区]零陵科创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零陵科创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
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零陵科创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项目已由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零发改投【2021】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潇湘古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零陵科创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JC2021-GC(YZ)-053
2.3 建设地点:零陵区工业园河西区
2.4 建设规模及基本情况:零陵科创产业园(二期)项目位于零陵工业园河西区工业大道以东,华源路以南,百燕冲路以西,黄泥桥路以北区域。二期项目用地面积约134.62亩,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建设18栋标准厂房、1栋综合楼及用地范围内的附属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概算投资约33535.71万元(不含运营费用)。零陵科创产业园(二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招标模式招标,在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具体实施时拟分二期建设(划分方案见附件)。一期建设厂房约10万平方米,二期建设为中标范围内余下的建设内容。二期建设启动的条件,由业主单位根据一期建设完成的租售比考核方案来决定,当一期建设的厂房在考核期内销售达到50%以上,且租赁达到30%以上时,业主单位可以视情况启动二期的建设;当在考核期内厂房销售达不到50%以上,或租赁达不到30%以上时,业主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二期中标实施范围的合约。该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1977.0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控制价为概算批复中的工程建设费用的95%为2961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04.01万元(只记取其中的施工图设计费),预备费用1558.65万元,运营费用由零陵工业园管委会支付。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期(营销推广期)+运营期共60个月,其中:建设期1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则工期顺延;项目营销推广期时间为24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覆盖建设期的18个月,运营期36个月。中标人须在此期间组织企业招商、地产租售,并按期完成租售考核任务;运营期为36个月,自建设期完成起计算,招标人提供企业专项服务,并委托中标人进行尾盘招租招售等。建设运营期满后,中标人无条件向招标人移交该项目管理权,移交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如本项目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建设工期比计划工期延长,则本项目运营期予以相应顺延。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施工图需达到现行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运营:按招标人确定的企业入驻条件、租售价格要求进行销售租赁招商,并按招标人确定的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概算批复的概算所包含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9.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对前期设计资料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建筑及室外附属设施施工图设计;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设计交底、参与验槽及验收;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设计工作。
2.9.2采购与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采购安装需经业主单位同意、室外配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
2.9.3运营部分:
2.9.3.1按招标方的要求制定项目运营方案,包括宣传推广策划方案、销售租赁招商方案,并有序实施。
2.9.3.2自招标方提供项目售楼部与运营管理中心并交付乙方使用后,乙方在二个月内完成其装修装饰工作。
2.9.3.3接受招标方运营考核。
2.9.3.4协助甲方办理销售许可证、产权证或其它与项目运营直接相关的手续。
2.9.3.5承担本项目招商宣传销售费用,包括人工成本、场地装修装饰、模型及宣传片制作、招商活动、广告发布、营销物料等营销招商有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
3.1.1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运营单位要求:
3.2.1本项目营销推广团队人员(含负责人)组建:不少于15人的运营团队(含一名项目经理、一名招商总监、一名工程经理、一名综合主管及数名招商专员)常驻项目,制定人员计划与岗位责任,保持成员相对稳定。
3.3设计单位要求:
3.3.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以及按照国家政策根据项目规模与工程技术特点所需要配备的其他专业人员。
3.4施工单位要求:
3.4.1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不能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3.4.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运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如果单一投标人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可单独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在联合投标协议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5.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3.5.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下载/获取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技术资料(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 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注: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无法录入信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要求提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
1.形式:
(1)?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
(3)?电子保函
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8. 联系方式招标人:永州市潇湘古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
联系人:李云飞
电 话:138*****808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零陵区风荷路89号
联系人:郭志英
电 话:152*****669
标签: 项目设计 产业园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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