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大厦(施工)投标邀请书
民生大厦(施工)投标邀请书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恒晟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生大厦(施工)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A0202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商务区G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368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667.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905.90平方米,地下19761.15平方米:拟建1栋商务办公楼,带4层裙楼。主要建筑面积47905.9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商务办公。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368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667.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905.90平方米,地下19761.15平方米:拟建1栋商务办公楼,带4层裙楼。主要建筑面积47905.9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商务办公。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施工图纸为准。
技防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技防工程内容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闸机)系统、语音对讲系统、访客系统、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监控中心(含安防集中管理平台、值班控制台、监控大屏)、集中存储设备,以及布设以上系统需要的管线及配件辅料。
科技工程的机房内环境装修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科技工程机房内环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内装修、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动力及照明、空调及新风排气系统、弱电工程、精密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科技工程的模块化机房、网络设备和视频会议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1.华为FusionModule2000或科华慧云模块化机房系统;2.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无线等设备,无线覆盖可包含全部区域,通常不包含服务器、存储等非网络设备;3.视频会议系统:包括约30%视频会议系统及70%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一级分行最多设置4个视频会议室,其中两个大中型视频会议室,2个简易视频会议室;二级分行最多设置2个视频会议室;配置MCU,其MCU在满载的情况下的会议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要求视频会议室分辨率整体达到1080P,会议室声音效果清晰。
其中中标单位需完成技防工程和科技工程的相关配套工作:
1.完成对技防系统所在房间的墙体装饰装修、照明、消防系统、空调系统、静电地板等房间环境的施工(含各系统的供电、信号传输等,能正常使用,不应占用技防专用供电和信号网络)。以上房间包括:监控中心、安防设备间、安防UPS间、资料调阅室。
2.从大楼配电柜设置两路市电专线及一路柴发至技防系统区域使用(两路市电及一路柴发电源拉至安防UPS间,两路信号网络拉至安防设备间),达到一用一备的效果。配电箱设置在安防UPS间,并能实现市电供电与UPS供电两路供电的自动切换。
3.预埋以下管道及线路:(1)科技网络机房至安防设备间,并布设科技中心机房至安防设备间的光纤网线(十二芯光纤2根),提供安防专用网络,与其它网络实现物理隔离;(2)从消控中心至监控中心;(3)分行自用部分每层科技弱电间到安防设备间。
4.分行自用部分每层科技弱电间设置一个安防机柜(600*600)。
5.在消防施工过程中,提供消防强切信号至各楼层弱电间。
6.按照设计图纸,在176万元的预算内完成机房内装修、供配电、空调、排风、消防、安防、综合布线、暖通、防雷接地、给排水等设备施工、安装和验收工作。
7.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预埋相应的套管。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高度在50-100(含100米,不含50米)米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之间的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合同开工工期从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竣工日期以综合验收通过日期为准,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日历天完成场地平整及土方外运;120日历天(从桩基图审后计算)完成桩基施工(含检测);桩基施工完成后110日历天完成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完成后11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180日历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后60日历天完成砌筑及抹灰;砌筑及抹灰完成后215日历天内完成室内外装修;室内外装修完成45日历天内完成室外工程及景观;室外工程及景观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含室外立面装修、夜景、装修、设备安装、智能化、室外景观工程、人防、消防等全专业)(如遇验收政策调整,也需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共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随后可以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若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至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账号:****************92;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每天17:30后财务人员会确认款项到账信息,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6)。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11月22日18:00前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予以书面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南路136号,邮编:350007;
电话:****-********;
联系人:林英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邮编:350002
联系人: 庄言、施哲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82号
联系电话:****-********
确 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月日
标签: 投标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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