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心小学宿舍教辅综合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心小学宿舍教辅综合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心小学宿舍教辅综合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施工总承包

招标工程编号:SG0515G21019

招投标监管部门: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心小学宿舍教辅综合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人:林甸县教育局

建设地点: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学院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3995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010.09平方米,主要建设宿舍教辅综合楼和食堂,其中:新建宿舍教辅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2650.73平方米;新建食堂建筑面积359.36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批准部门: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林发改发【2021】168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计划投资(万元):900

二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表

标段编号:

SG0515G21019

标段名称:

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心小学宿舍教辅综合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控制价(万元):

896.144962

质量标准:

合格

开工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竣工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标段包括的单(子)项工程信息

编号

名称

工程特征

SG0515G21019

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心小学宿舍教辅综合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该项目占地面积3995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010.09平方米,主要建设宿舍教辅综合楼和食堂,其中:新建宿舍教辅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2650.73平方米;新建食堂建筑面积359.36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3.1.本工程的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下表所列明资格条件:

标段编号:

SG0515G21019

标段名称:

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心小学宿舍教辅综合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投标保证金(万元):8.9

投标人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业绩要求

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人数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其他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在公示期内提供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4、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出具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7、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8、本工程不接受2021年以来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中,因MAC码地址相同而废标的企业投标。(注:因MAC码相同已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罚完成的企业,按照处理结果执行)

9、因MAC地址相同被废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1套项目机构人员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一家投标人1套项目机构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那么以招标控制价高的为准。(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 “招标文件”模块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五、提问和澄清时间

公 示 开 始 时 间 :

2021年11月17日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8日09:00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9日09: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08日09时00分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通过“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完成的时间,以“大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发出回执时间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zx.daqing.gov.cn/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甸县教育局

地 址:林甸县林甸镇西北街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30*****110*******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建设 综合楼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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