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计划依托专业照护机构,为我区年满60周岁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中评估为重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家庭照护服务,需遴选第三方组织在改造前对老年人身体情况进行评估,改造后对项目进行验收,现对汽开区2021年度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组织入户评估。在服务前入户对每一个符合条件老人家庭进行改造前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需求评估等。预计入户评估不少于150户,选择出最适合、最迫切需要改造的老人家庭,数量约100户左右。
(二)拟定改造方案。根据老人居住环境特点,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为确定改造的每一户老年人家庭拟定改造方案,明确具体改造项目及改造标准等,数量约100户左右。
(三)实施项目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数量约100户左右。
(四)落实项目验收。对完成改造项目家庭实施综合验收,对未达标项目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直至合格,并逐户出具验收报告,数量约100户左右。
(五)项目预算。该项目总预算不超过2.5万元。
二、投标资质要求
(一)在长春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承接养老服务行业评估项目经验,成立3年以上。
(三)团队人员中两人以上应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或医师或护师或康复师相关资质。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且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标方法
(一)投标单位自愿报名,区民政局负责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参与报价。
(二)通过初审的单位,提交报价单5份,报价单须事先封装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位不能少于3家。
(三)该项目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该项目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为项目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2020年度审计报告;
4.投标人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最近三年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6.《长春市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7.提供具有养老服务行业评估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
8.提供团队人员中两人以上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或医师或护师或康复师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9.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要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报名资料密封送达,地点为:汽开区民政局315室(东风大街7766号)
(三)递交方式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我局需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家庭照护服务评估和验收服务。
(二)公告期5个工作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
(三)资料密封送达并留下联系方式。
汽开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