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衔接工程监理
东莞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衔接工程监理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08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001001
招标编号:SSBWQC********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衔接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虎门镇等31个镇街。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0元
工程规模:包括31个子项目的提标衔接工程,总投资为12841.02万元。
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含自控);(6)防雷工程;(7)起重设备;(8)景观绿化工程;(9)双电源改造工程;(10)鼓风机降噪;(11)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东莞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衔接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具体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9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监理项目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中的保修责任期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08日09时30分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1年12月08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至2021年12月08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丽瑛****-********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陆燕巍****-********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45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电话:****-********,联系人:黄丽瑛;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一期1号楼101室。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电 话:****-********,联系人:陆燕巍;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9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电话:****-********,联系人:黄丽瑛;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一期1号楼101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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