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乡村雪亮”工程安装招标公告
茶陵县“乡村雪亮”工程安装招标公告
茶陵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采购安装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1〕000166
采购代理编号:ZZQWH-2021-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采购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要求;第四章第四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一)原内容1:
招标文件P77第五章第二节第三点(三)、智慧警务平台“技术规格与参数要求”:二)公安融合应用平台--2.2全景云眼立体化防控应用--“3、视频标签应用支持通过单击标签定位到视频场景标签所在的位置,标签高亮显示;(二代守望者不支持标签定位)。”
更正内容:
删除“3、视频标签应用支持通过单击标签定位到视频场景标签所在的位置,标签高亮显示;(二代守望者不支持标签定位)。”
(二)原内容2:
招标文件P50第四章第四节附页1:产品先进性与技术保障“安全产品”:1、为保证所投产品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所投防火墙、入侵防御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开发二级及以上的计4分,安全开发一级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更正内容:
产品先进性与技术保障“安全产品”1、为保证所投产品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所投防火墙、入侵防御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开发类证书的计2分,没有的不计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三)原内容3:
招标文件P49第四章第四节附页1:
系统对接能力评价 | 10 | 投标人对本项目“视频共享融合、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平台软件升级、云存储扩容”等建设解决方案应考虑与茶陵县现有大数据中心和公安视频天网平台对接,进而实现统一管理及灵活调用,描述对平台对接所需的设备及实现方法。建设解决方案应包含:对接方法所需软硬件费用的经济性、对接数据接口的兼容性和可靠性、对接后系统平台功能的完整性。 所需软硬件费用经济、方案科学可行、对接无障碍、功能完善、性能可靠,描述清晰的计10分; 所需软硬件费用经济、方案可行,能够实现对接,功能满足采购需求的计6分; 所需软硬件费用较经济、方案基本可行,基本能实现对接,功能基本上满足采购需求,计2分; 方案评价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
更正内容:
系统对接能力评价 | 12 | 投标人对本项目“视频共享融合、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平台软件升级、云存储扩容”等建设解决方案应考虑与茶陵县现有大数据中心和公安视频天网平台对接,进而实现统一管理及灵活调用,描述对平台对接所需的设备及实现方法。建设解决方案应包含:对接方法所需软硬件费用的经济性、对接数据接口的兼容性和可靠性、对接后系统平台功能的完整性。 所需软硬件费用经济、方案科学可行、对接无障碍、功能完善、性能可靠,描述清晰的计12分; 所需软硬件费用经济、方案可行,能够实现对接,功能满足采购需求的计8分; 所需软硬件费用较经济、方案基本可行,基本能实现对接,功能基本上满足采购需求,计4分; 方案评价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
(四)原内容4:
招标文件P108第五章第二节第七点“(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项按进度批支付。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第 1 次):主要货物到场及安装调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5%;2022 年(第 2 次)付款时间:整体项目如期完工,并通过终验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0%;2023 年(第三次)付款时间为距第 2 次付款时间满 1 年后支付,日常运维考核合格或考核得分 85 分及以上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0%;预留总合同金额的 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更正内容: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项按进度支付。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第 1 次):主要货物到场及安装调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5%;2022 年(第 2 次)付款时间:整体项目如期完工,并通过终验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0%;2023 年(第三次)付款时间为距第 2 次付款时间满 1 年后支付,日常运维考核合格或考核得分 85 分及以上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0%;预留总合同金额的 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五)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1)名 称:茶陵县公安局
(2)地 址:茶陵县公园路
(3)联系人:陈军军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 称: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3)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贺美林
(4)邮 编:412400
(5)电 话:****-********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