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2021年欠费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2021年欠费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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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2021年欠费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1-11-17 18:45: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1-11-18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1-11-22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2021年欠费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2021年欠费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2021年欠费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2021年欠费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GXTFZB-2021-DX-LB-11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2021年欠费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3服务地点:广西来宾市包含各县城乡区域比选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主要包括催缴电信用户通信欠费服务,追欠公司必须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催收固定电话、“互联网”、移动电话等业务的通讯费等。按照不同欠费账龄设置相应的欠费回收佣金提成比例,项目预算人民币80万元(含税),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5本项目评选委员会将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3名为中选候选人,采购方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序号

中选人排名

中选份额

1

第一中选人

60%

2

第二中选人

4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7本项目主要涉及的产品品类为CP01734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如参选人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者提供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1.2参选人应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从事相关经营性外包同类项目业绩一份,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上必须体现“欠费代理、欠费通知、欠费追缴/催收/追欠/追收”等相关的关键字)【说明:业绩金额为佣金服务费金额。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7时30分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比选文件,转账时备注“XX项目文件费”,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邮箱、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委托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gxtfzb@163.com后联系蒙小姐,联系方式****-*******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1096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款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方式:送达、邮寄、快递方式。

5.3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邮寄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第20层2002(会议室)。

5.4邮寄参选文件收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康,132*****512

5.5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远程视频开标。

5.6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6.1逾期或不按指定地点寄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接收时间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请各潜在参选人合理安排邮寄时间;

5.6.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7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样品。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1.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1.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16号

邮编: 541000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第20层2003B(办公室)

邮编:530000

项目负责人:陆柳玲、郭耀洲、施维帝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1:施维帝

电话:182*****811

电子邮件:182*****811@163.com

联系人2:梁康

电话:132*****512

电子邮件:********5@qq.com

固定电话:****-*******

报名联系人:蒙女士(报名联系人,仅负责发售比选文件)

电 话:****-*******

电子邮件:gxtfzb@163.com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1096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1月17日


标签: 催收服务 中国电信 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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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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