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柏林沟等四个警务工作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柏林沟等四个警务工作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7 16:11信息来源:********1/********/a899c447-d612-4c13-97f9-cb*******a2e.html">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柏林沟等四个警务工作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1年11月18日9:00至2021年1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cgp-sichuan.gov.cn)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柏林沟等四个警务工作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138560 | ||
最高限价 | 13856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生效后15日内。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到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2021年11月18日9:00至2021年1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cgp-sichuan.gov.cn)获取。 | ||
方式: | 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元坝镇京兆路62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元坝镇京兆路62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注: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群众健康,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每个供应商最多派1名供应商代表到场参与投标活动;供应商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时请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供应商代表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入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3.请有病例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属街道(如成都市XX区XX街道(或小区)旅居史的投标供应商代表自行回避;对有病例发生地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属县(市、区)的投标供应商,须持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请各供应商代表自觉遵守以上防疫规定和适时更新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对不服从我中心防疫管控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 | ||
地址: | 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12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8*****10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6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先生 | ||
电话: | 138*****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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