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镇卡力岗村村集体经济(牛羊养殖基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八宝镇卡力岗村村集体经济(牛羊养殖基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八宝镇卡力岗村村集体经济(牛羊养殖基地)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项目八宝镇卡力岗村村集体经济(牛羊养殖基地)项目已由祁连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以祁农水科兴【2021】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祁连县八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八宝镇卡力岗村村集体经济(牛羊养殖基地)项目
1.2采购人:祁连县八宝镇人民政府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利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项目总投资:393.3万元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括:新建360平方米牛棚12处、300平方米堆粪场1处、80平方米兽医消毒室1处、围墙200米,修整生产道路1500米,架设供水管线500米,架设380伏农业生产用电线路1500米、水渠焊管1500米。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t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新建360平方米牛棚12处、300平方米堆粪场1处、80平方米兽医消毒室1处、围墙200米,修整生产道路1500米,架设供水管线500米,架设380伏农业生产用电线路1500米、水渠焊管1500米。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具体施工工期以合同为准)。
2.3建设地点:祁连县八宝镇卡力岗村。
2.4质量要求: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承揽范围。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信誉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 “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4.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 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无 。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 年11 月 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领取地点:在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段7号西海嘉苑7号楼1单元1073室购买采购文件。
4.3领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持单位出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段7号西海嘉苑7号楼1单元1073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本次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祁连县八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铁先生
电话:****-*******
地址:祁连县人民路祁连县八宝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利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段7号西海嘉苑7号楼1单元1073室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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